韓國對於罪犯向來是非常寬容的,只要說自己精神不穩定就好了,對沈芝玉父親是這樣,對真正的罪犯也是如此。
這位殺害越南新娘的韓國男人,極有可能會逃脫法律制裁,因為他聲稱自己處於醉酒狀態。
李智侑她們非常希望,可以依靠輿論讓法官重新考慮,所以才想要沈芝玉出演,她是絕對的大熱門。
可問題是,沈芝玉沒那麼贊成。
先不提她父親的事情,讓她先天沒太多立場苛責韓國法律,就法律本身,如果它是隨意可以被電影更改的,那麼就沒有意義。
她不喜歡依靠電影改變現實。
也不喜歡韓國法律這種全是問題,又愛打補丁的樣子,之前不是沒看到,是假裝沒看到,真的很討厭。
法律可以被更改,但不應該用是用自身的影響力,替代理性審議,和本來嚴謹的立法程式。
無法理解。
法律應該解決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象徵性的解決方案。
這位越南新娘自然很慘,但是她為什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韓國本身的制度,根據移民法每隔五年就需要丈夫再次擔保,只要丈夫撤銷擔保,越南新娘就會被遣返,提出被虐待,也需要給出證據……所有的這些,才是問題的關鍵。
只要制度、歧視、法律不改變,那麼這樣的事情,只會重複發生。
而且沈芝玉從來都只做正確的事情。
“但是,如果可以的話,我也知道你很為難,但是。”
韓瑞尹像是想到那個畫面,所以不忍。
“她被捅了數十刀,那個狗崽子根本不在乎,好像她只是一件不滿意的商品一樣。”
韓瑞尹的憤怒來源於同為女性的悲哀,她們也許沒有種族歧視的問題,可性別議題依然是座難以翻越的高山。
山的那邊依然是山。
這才是她憤怒的理由。
“做這些有什麼意義呢?”
沈芝玉少見的說喪氣話,反而是藝智像個成熟的大人。
她忽然說道:“可是歐尼做了啊?”
藝智看沈芝玉不明白,她咬著棒冰,繼續說:“歐尼當初為什麼會說自己的事情呢?為什麼會害怕我也那樣呢?”
“因為我不想你也這樣。”
我只做“正確”的事情,只做對我有利的事情。
只是讓自己變得適合這個社會,從來沒有想過去改變什麼,也不認為自己可以改變什麼,所以總是迴避。
害怕很尖銳的表達,也討厭和別人發生沖突,讓自己沒有那麼盡善盡美。
其實我也不清楚自己應該做什麼,我只是不想讓藝智失望,成為那種精明的,圓滑的大人。
“這不是理由嗎?不要說沒有意義,對於那個歐尼來說,很有意義。”
沈芝玉忽然意識到,其實她可以改變一些東西的,只是她願不願意,想不想而已。
我沒有不鼓掌的自由,是為了讓藝智她們,有不鼓掌的自由。
不要憤怒的表達,請表達你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