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宗一軒點頭。
他早已過了叛逆期,不會為了躲避難過偏執地要求住校,不會為了不被看出脆弱冷漠地推掉所有關心,更不會為了掩飾內心的慌亂蠻橫做出與世界對著幹的樣子。偶爾他會怨恨那時的自己,他豎起一道牆,執拗地阻攔住家人、朋友、師長,他無意間傷了很多人的心。
他只剩一位父親一個姐姐,宗一軒發過誓,不會再做操蛋事兒了。
抵達出租屋時近六點,週五傍晚,樓下孩子們叫得歡悅。宗念在客廳裡環顧一圈,好像這裡並沒有需要撿拾的。她租的房子兩室一廳,同住的女孩比她大兩歲,在一家廣告公司做設計。室友兩年,碰面機會不多。對方平日加班勤,週末最休閑,而她排課演出都是週末最滿。唯一一次深聊宗念記得大概是半年前,那女孩參加客戶酒局喝大了,回來又哭又吐,宗念照顧她許久,吐幹淨也清醒了,她說其實我挺羨慕你的,再不濟路邊支個攤賣唱都能活。宗念便笑,說我唱歌可不好聽,又說你也行,路邊支個電腦就能活。偌大城市,人人皆螻蟻,總是羨慕沒有的,總是覺得選另一條路或許全然不一樣。可怎麼辦呢,人就是這種平庸又高等的物種,擁有思考的技能,卻總用來想一些已經錯過的遺憾。
宗念給對方留張紙條——我回老家一陣,房子不退,有事發微信。
行李裝一半,陳允電話進來,“老梁說你在群裡發訊息找人代課,不做了?”
回來的高鐵上與輔導班那邊溝通暫時離開的事兒,談不上離職,她這工作本來就以課時結算費用。可總歸手裡有課有學生,要盡量穩妥地交接出去。同學群鼓手群演出群都發了找人的訊息,有意向的都給學校負責老師推了過去,至於之後怎麼辦——
“沒,先回老家一陣,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宗念大咧咧表態,“總不能佔著茅坑不拉屎,對學校也不負責。”
“你爸身體不行?”
“不是。”
“你說實話,需要幫忙……”
“真不是。”宗念怕他多想,又不知怎麼描述自己做出決定那個瞬間的想法,只得打岔過去,“對天發誓,真沒有。”
“你在哪兒?”陳允問。
“家裡收拾行李。”
“晚上來 baon 吧,演一場。”電話那頭的人不等答複,“見面說。”
baon 是他們常演出的 ive house,主理人被大家叫安哥,在國內紅級一時的某隻樂隊擔任過主唱,後來樂隊解散,便盤了這個地方做起老闆。陳允的樂隊叫“非也”,吉他手貝斯手都是他上學時的哥們,亦為常駐人員,鼓手卻一直空置。一來樂隊對鼓手要求高,符合預期的難找,二來在做音樂上,陳允極為強勢,哪個玩音樂的沒點稜角,能受得了他的——宗念私下總結,要麼性格軟要麼無所謂。
她認為自己屬於後者。
準備時安哥過來單獨與陳允說了幾句話,而後陳允歸隊,表情有些糾結。
“怎麼了?”宗念問他。
“今天最後演《第一封情書》吧。”
“誒?”宗念詫異,“為給我送別?過了啊,我又不退圈。”
《第一封情書》是宗念寫的歌,之前倒也演過,次數寥寥。主要這首歌偏流行搖滾,而非也一直以來的曲風和定調都偏 funk,兩者不太搭嘎。
“確定?譜小念發過群裡吧。”貝斯手問,接著拿出手機翻找。
“確定。”陳允答,也開始翻看手機找歌詞。
是挺長時間沒演了,大家都生。
“陣仗有點大了啊。”宗念笑,可心裡還是悄悄湧起一絲感動。此去經別,歸期未定,誰都不知道下次一起登臺是什麼時候,又或者,還會不會有那樣的機會。
四首曲目過後,陳允清清嗓子,“今晚非也的最後一首歌,《第一封情書》,希望你們喜歡。”
話音落,宗念起鼓。
“嘿,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