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蘊潔突然咯咯直樂,“你不會肉償了吧?”
“嗯?”等聞傑弄明白她意思,居然紅了下臉,“沒有……喂,你是女孩子,說話別這麼粗魯行不行?”
“沒錯,我是女人,可我沒把你當男人看啊!”
聞傑倒也不惱,“那我在你眼裡算什麼?”
“boy。”
聞傑笑起來。
丁蘊潔坦率說:“你不是風月高手的料。”
聞傑瞥她一眼,“風月高手什麼料啊?”
丁蘊潔指手畫腳給他指點,“首先,你得認準人,別找跟你來真的那種,也別找太軸的姑娘,否則脫身起來麻煩。這種事吧,也得找價值觀人生觀類似的,總之事先都得了解清楚。”
“這是……你的經驗之談?”
“啊?”
“沒什麼。”聞傑故意朝遠處看。
丁蘊潔拿手肘頂頂他,“喂,你到底是怎麼看女人的?”
“女人就是女人唄。”
“我的意思是,你怎麼找上她們的?”
聞傑想了想,說:“我對女人沒什麼鑒別力,碰上誰是誰。”
丁蘊潔笑道:“你還挺誠實。以前有愛過誰嗎?”
聞傑避而不答,反問:“你呢,你怎麼挑男人的?”
丁蘊潔皺起眉,把臉埋在臂彎裡,久久沒反應。聞傑等了會兒,以為她睡著了,伸出手,輕輕揉了揉她的短發。
丁蘊潔悶聲說:“別亂摸,最恨人碰我腦袋!”
嚇得聞傑趕緊縮回手。
她終於仰起頭,臉紅紅的,有三分醉意。
“你有沒有讀過一本書,米蘭昆德拉寫的,叫《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聞傑搖頭,“講什麼的?”
“討論靈與肉的關系。”
丁蘊潔眯著眼睛,彷彿思索得費勁,但說話很流暢,“裡面的男主在精神上愛著女主,但依然和無數情婦保持關系,他覺得如果為了妻子放棄情人,他的生活就不完整了。而女人呢,只會一心一意守著愛上的那個男人,偶爾劈個腿心裡還愧疚得不得了……真他媽不公平!”
聞傑注視著她。
丁蘊潔注視著酒杯,“這就是一種謊言,社會強加在女人頭上的,久而久之,女人也相信本該如此——其實男女在性上沒多大區別,都會花心,可偏偏只有男人的花心被認可,千百年來還被頌為美談,憑什麼!男人可以物化女人,女人為什麼不能物化男人?”
聞傑細細品味她的話,轉頭問她,“精神的愛,和肉體的愛,你覺得哪種更好?”
在酒精的作用下,丁蘊潔笑容燦爛,臉上彷彿被蒙了一層光。她臉型不錯,但五官沒有出眾之處,化妝也有點草草了事,或許根本沒化妝,眼瞼下撒著點點雀斑,一顆小虎牙若隱若現。然而聞傑卻覺得他以前遇到的那些漂亮姑娘,沒有誰能比得上她,沒有哪張妝容精緻的臉比眼前這張更有吸引力。他心裡起了一股沖動,想吻她,又有點迷糊,他對她,此刻,算精神的愛,還是肉體的愛?
當然,他不敢,怕挨耳光。
丁蘊潔就這樣笑著,表情坦然得近乎無賴,“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