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東晉內亂,桓玄篡位,譙蜀獨立,疆域逐漸萎縮。
劉裕崛起後,攻滅譙蜀並發動兩次北伐,收復蜀地、青兗、司豫及關中地區。
然而劉裕因故返京,將領內亂,夏人入侵,導致關中得而復失。
此時,東晉領有揚、北徐、豫、江、北青、司、荊、北雍、東益、寧、交、廣、北並、北冀、梁、徐、北兗等十七州,及幽、冀、東秦、青、並、兗、秦、雍等僑州,共二十五州。
東晉的統治區襲承西晉,雖然也是實行州、郡、縣三級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從而導致轄區縮小。
西晉末年,大量流民南渡。
東晉朝廷為了安撫僑民及僑姓世族,以原籍州郡縣名寄治別處,而無實地,此即僑州郡縣。
等到安定後實施土斷,使其州郡領有實地,戶籍和賦役與一般州郡縣相同。
東晉沿襲西晉軍事制度,但已有變化。
軍事上,因為皇權衰微,中軍往往有名無實,同駐京師的還有揚州都督所屬軍隊。
外軍大多由世族的軍隊組成,統軍將領稱霸一方,其中荊州軍甚至超越中央。
東晉多次北伐,確有助於鞏固偏安之局,但如果方鎮具有野心,往往藉此篡位。
關於兵源方面,因為戰亂軍戶大減,兵員改以募兵補充,或直接徵兵。
其中,由北方流民招募組成的北府兵,屢次擊敗強敵,在東晉後期等級如同中軍。
政治上,東晉朝廷逐漸形成了門閥制度,地方設立僑置州郡。
經濟上,東晉勸課農桑、出現莊園經濟,江南得到了初步的開發。
然而,漢末三國以來土地兼併的情況,到了東晉時期卻是愈演愈烈。
賦稅上,在淝水之戰後,東晉基本恢復了西晉的戶調之式。
謝安的王公以下都要交稅,而在役者可以免交的制度被改變了。
由此可以見到,人們把役、調對舉,服役者不能免調,輸調者不能免役。
《晉書·範寧傳》所記便有“舉召役、調,皆相資須”之言。
所謂“皆相資須”,即役、調都得承擔。
聞人奭也有“百姓單貧,役、調深刻”之言《晉書·會稽文孝王道子傳》),百姓是既要交稅,又要服役,從而出現了“流瑾不絕”的現象,王公貴族卻是從來不服役的。
淝水之戰前要納稅,而戰後,也看不到有關他們納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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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有所謂“復士”,推其源當始於淝水之戰。
淝水之戰後,親屬雖不可蔭,世族公卿本人卻重新變成了可以享受免稅特權的階層。
這又是鎮之以靜方針被破壞的表現。
人口方面,由於北方戰亂不堪,大量人民逃至南方,從而形成一股人口大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