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健步如飛,江月跟著一溜小跑。
趕到馮家,聽到一陣接一陣的悲哭聲。
院中裡三層外三層圍了很多村民,大都是來看熱鬧的。
孫六少帶著江月擠進去,只見棺材已經抬了起來。
江珍珍五花大綁,被馮家的族人用繩子拖著,準備去墳上活埋。
江珍珍的母親江大娘子,不顧一切地撲上去救女兒,被人一腳踹倒。
她爬起來死死拽著繩子不放,哭得撕心裂肺。
馮母哭天搶地,涕淚橫流,一口一個“親兒”呼喊著。
馮父情緒異常激動,指著江珍珍怒罵,恨不得當場掐死她。
江珍珍面無血色,身上傷痕累累,像個破布娃娃被人拖拉著,眼看不用到墳頭,路上就能拖拉斷氣了。
江月厲喝一聲:“放開她!國家有律法,容不得你們私設公堂,草菅人命!”
江珍珍抬了抬耷拉的眼皮,逆光中看到一個威嚴的女子,凜然站在她面前,像是上天派來解救她的女神。
待她看清楚這個女子是江月,她心中一激,萬千滋味翻湧出來。
“是你!上次就瞅著你不懷好意,今天你敢跑我家靈堂來搗亂,看我不打斷你的腿!”暴躁的馮父抄起一根棍子,惡狠狠地衝江月掄過來。
“咔嚓”一聲,孫六少利劍出鞘,砍斷棍子。
馮父差點嚇掉魂,丟了棍子噔噔後退。
孫六少穿著官差服,手持利劍,威風凜凜,一下子鎮住了在場的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議論聲瞬間靜止。
孫六少先穩住場面,表明自己鎮衙捕頭的身份,以辦案為由,令馮父把事情詳述一遍。
馮父的敘述和江月所言差不多,孫六少已經瞭然。
孫六少言簡意賅道:“你兒本就病重,時日不多,昨晚強行運動,本就存在生命風險。馮江氏出於本能反抗,並非有意殺人,構不成死罪。而你私自把她活埋,取她性命,才是故意殺人罪。”
馮父反駁:“捕頭大人容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這毒婦害死我兒,就應該給我兒償命。”
馮母跟著嚷嚷:“夫妻同房,天經地義,毒婦不盡妻子的責任,故意推倒我兒,致她喪命,她就是故意殺人。”
江月冷厲開口:“夫妻之間也要尊重,若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與之同房,這已經構成了強姦罪。”
事實上,在現代社會,“夫妻間的強姦”在法律上也很難界定,更不用說古代社會了,江月這麼說就是為了唬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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