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個時代的土匪強盜之流都是窮困潦倒的人,如果不是真的太窮,誰沒事去當強盜土匪?
這可是殺頭的罪啊!
窮意味著不會有好的武器裝備,所以具備裝備優勢的地方衛戍軍戶兵,可以憑藉人數優勢一路平推。
這算是一個低風險的工作了。
有點類似於肖雲陽前世的警察。
第二類軍戶兵就是自願參加的野戰軍戶兵了。
在朝廷的官方說辭裡,列為高階軍戶。
高階軍戶的職田是地方衛戍普通軍戶的2倍!
並且出戰和訓練時都會有相關津貼。
軍事訓練會給高階軍戶家庭一份農耕補貼,畢竟這意味著軍戶家庭缺了一個青壯男丁勞力。
出戰時則會根據時間給予戰時津貼,這個與打仗時的獎勵與軍功是分開的!
其實,訓練和出戰的補貼就是變相的軍餉。
只不過這些高階軍戶兵家裡都有職田,軍餉標準比較低而已。
理所當然的,拿著這麼高的待遇,還屬於自願性質,自然要無條件服從上峰命令。
高階軍戶兵就是野戰部隊,除非是征服新的領土,否則不會分派到地方衛戍的任務。
高階軍戶兵陣亡或傷殘後,家人會得到一筆撫卹金,並且即便無法出另一男丁頂替,也不會沒收職田,只會將其降格為普通軍戶。
換句話說,高階軍戶兵只要死亡或退役,家人就可以選擇成為危險性不大的普通軍戶,成為普通軍戶後也可以不出男丁,按照普通軍戶的標準繳納民田的稅賦。
這就給那些軍戶家庭留下了一條退路!
這些只是基本的待遇,高階軍戶兵在隨軍出戰,對外擴張當中,如果為朝廷打下新的地盤,還有成為當地駐軍,獲得額外封地的機會!
朝廷會分派一定的額度,從出戰的高階軍戶中挑選出一些人成為新領土的駐軍。
原則上也是自願的。
成為新領土駐軍的高階軍戶,立馬就會享受到普通軍戶地方衛戍的安全待遇,但職田卻不會減少,甚至還會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主要根據軍功高低折算)。
只不過,原本家裡的職田需要與新佔領區的職田進行兌換,把家人都遷徙過來,然後獲得更多的職田。
如此一來,對高階軍戶兵來說,職田變多了,他們還成為了安全有保障的普通軍戶!
當然,如果捨不得高階軍戶的待遇,可以繼續從軍作戰。
肖雲陽打算把高階軍戶打造為常備軍,自然不會非要他們在新領土落戶安家。
不過,這麼做固然穩住了軍戶制度失去信譽的潮流,但絕大多數人都傾向於成為普通軍戶,高階軍戶的參與度很低,所以大漢帝國不得不採取一個彌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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