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趙瓔珞看來,些許身外之物,就能讓一個女子逃離火坑,救下一條活生生的性命,那這就是一筆無比劃算的買賣。
她會做,也在做!
趙瓔珞都快將家族和善的臉皮撕下來了,趙嘉佑雖不願承認,但事實如此,倒也沒那麼惱怒。
這是受害人憤怒的聲音,化為利劍,戳中了軟肋。
趙嘉佑不願繼續那個“丟臉”的話題,說道:“看來你如今當真過得極好。”
否則不可能說出這樣一番話來,形容外貌可以偽裝,見識閱歷卻裝不出來。
聲音一低,“所以,不願意與我相認!”
趙瓔珞拋棄先前的虛與委蛇,坦然道:“對,我不想因為你的出現,打擾現在平靜的生活。”
察覺到語氣太過於強硬,“你知道自父親走後,自我逃走後,我‘死’過多少次,才換來今天的日子嗎?”
還有一句更惡毒的話,趙瓔珞不曾說出口。
因為她覺得“不光彩”!
不是因為她曾經險些被強嫁,而是因為趙氏諸人的所言所行,讓她覺得不光彩。
人們對不肖子孫常說的一句話是,你讓家族蒙羞;到趙瓔珞這兒,卻完全顛倒了過來,家族讓我蒙羞。
趙氏庇護了她十五年,可她經歷的風雨,同樣是趙氏帶給她的。
家中的財產,以及“死”過那麼多次的她,全當報答。
從此之後,她與趙氏一筆勾銷、再無瓜葛。
趙嘉佑對趙瓔珞曾經的恐懼與絕望無法感同身受,但想來無非四個字——孤苦伶仃。
族人對她而言,不是依靠,而是傷害。
哪怕是他這個不曾有惡言惡行的族兄,亦是如此。
趙嘉佑實在無法理解趙瓔珞的生存狀態,情急之下有些抓狂。雙手微微舉起隨即又意識到動作不雅,無奈地垂落在身側。
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可你孤身一人在長安,又能如何?”
趙瓔珞回答得坦坦蕩蕩,“我自有立身的本事,不勞你費心。”
她有朋友,有意中人,有自己的事業……我心安處是故鄉,長安就是她的故鄉。
趙瓔珞不欲再多透露自己的情況,反問道:“堂伯一家如何解釋我的失蹤?”
趙嘉佑撇過頭,十分不願意承認,“偷盜家財。”
趙瓔珞嗤笑一聲,充滿了諷刺與不屑,“那到底是誰的家財!”
偷盜、逃婚,即便她能僥倖逃過一死,也必將身敗名裂,往後餘生再無顏回歸家族,討要她應得的那份財產。
“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他們真不怕報應啊!”
“想來這些年忌日、清明,他們也不曾去我父母墓前祭拜灑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