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真的鮮呦,倆小哥還不信我。”嬢嬢看著他倆的背影,不甘心地自言自語。
“你都問他倆要不要女朋友了,人家哪還敢留下。”女兒撩開簾子走出來,將一簸箕新鮮的筍放在了店裡的木桌子上,“你看不出來他倆親親熱熱的,牽著手呢。”
嬢嬢跟不上女兒新潮的思維,沒懂。只走過去心疼地拿起一個筍。
“真是,前幾年這時候,咱家的筍早被婚宴定完了。這兩年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你們這些小年輕都不結婚了。”
剛才她和宋時清說,自家的筍是做聘禮的並非是抬高自家菜的身價。而是塗山這一帶的民俗。
舊社會醫療水平不發達,家家戶戶的媳婦都想在年節前後最冷的那幾個月生孩子。
自然,結親的日子就會集中選在三四五月。
那時候菜不多,辦婚宴的時候有什麼吃什麼。多年下來,正在春夏之交發的新筍就成了婚宴上必不可少的食材。
久而久之,甚至被加到了聘禮裡。
只是窮人家自己上山挖,富貴家挑著好的買。
女兒手下麻利地用刀在筍衣上割出口子,剝開筍皮,“也不完全沒有啊,昨晚我在山上的時候,一個婆婆就買了咱家兩筐筍呢,足足買了兩百多斤。這些是剩下來的。”
早點店的嬢嬢動作一頓:“真的?”
女兒嗔她,“我還能騙你啊。估計看見咱們家竹林品種好,特意找上來。價錢一點沒還,大方呢。”
嬢嬢一下樂了。
“那你給別人送到家了沒有?兩百多斤,至少要擺四五十桌的酒,肯定還缺別的菜。”
要是能牽上這條線,她家養的豬啊牛啊的,能賣出去好幾頭。
“沒呢。”女兒嘆了口氣,“我倒是想幫她送回去,但她帶了兩個悶不吭聲的夥計,力氣可大,兩下扛上肩就背下山去了,我跑都沒趕上他們。”
“啊。”嬢嬢可惜。
女兒又拿起了另一棵筍,一邊剝一邊跟媽媽閑聊,“不過,我聽那婆婆說話有點怪。”
她抬起頭回憶了一下,怎麼也學不好昨晚那人柔婉又尖細的腔調,索性算了,只撿話跟媽媽說。
“我問她怎麼要這麼多,吃不完悶壞了怎麼辦。她說——
【這次辦得多哩。主家上一次辦宴,場面小,只請了自家人。結果太太被人帶走了,都沒人給他送回來。這次可要辦場大的。】”
“我聽她那意思,不像是給兒子操持婚禮,像是誰家的保姆。”
……
早點店的嬢嬢古怪地看了一眼女兒。
她是土生土長的塗山縣人,一聽就明白了女兒話中的“主家”是什麼意思。
這是和人簽了賣身契的奴僕稱呼自己大主子的說法。
但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哪個人還會這麼貶低自己?
·
蒙村。
天越來越陰了。
宋翔回到家,火急火燎地開門進去,提上草紙火盆之類的東西放上車,就朝定好的靈堂位置駛去。
他以為兒子在家,就沒鎖門。但事實上,宋時清的表哥在兩個小時前就被工人叫去了靈堂選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