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誤會了,我哪裡敢?”
這還差不多。
說話間,又吃了不少菜,好吃得讓她忍不住眯眼睛,又特意砸吧幾下嘴:“我哥做調料的樣子,丰神俊逸、俊秀非凡、清俊儒雅、花花公子.....”
“咳咳咳......”
手中的筷子差點被她撩翻。
真是個傻丫頭,最後一個詞是用來夸人的嗎?
頂著傻兮兮笑容的傻丫頭,傻乎乎賴在他的頸窩裡,打了個不知是酒嗝還是飽嗝的氣,呼吸均勻又綿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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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她抱回房間,這才留意到傻丫頭的打扮。墨綠色的旗袍,不似外頭的花裡胡哨或者莊重沉肅,更像是自己設計的風格,對襟,窄腰,勻稱的雙腿又細又長。
細看,衣服的質地和顏色讓他有種淡淡的熟悉感。
塵封在匣子中的記憶再次飛了出來,他沉思了下,旋即勾起一抹笑。
買那件衣服的時候,她才十歲。
如今十八了,穿不上,被她裁剪改良成旗袍,穿在她的身上,有一種介乎女人與女孩的氣質雜糅著,再配上一張皎潔瑩白的漂亮面孔,難怪會讓那麼多人念念不忘。
當然也包括他。
她問他為什麼會喜歡自己?
讓他想想,這件事該從何時說起呢?
伏白,是伏深專門為他重取的名字,是希望他一生敞亮,無愧於心。而他原本的名字,叫落捷君,父親曾是義和團運動的組織者之一。‘扶清滅洋’的口號,便是從他口中流出。
父親年輕時是一位裁縫,因手藝好被請入當時一家官宦之家,專門為他們裁剪衣服。當時的少爺年紀小,特喜歡他,每次一到自己練字,就會主動讓父親先聯絡,一來二去,父親識的字越來越多,視野也越來越開闊。
他深知洋人的厲害,便召集了不少仁人志士開始反擊,可惜到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
而他跟孃親兩人,不得不亡命天涯。飢寒交迫之下,孃親死在了他的懷中。
“哥……”
傻丫頭像是感知到他的痛苦,手中被窩裡伸出來,四處摸索他的手掌,抓到後用力一握,好似得到了什麼奇珍異寶般,抿唇發笑。
傻里傻氣的。
伏白摩挲瓷白如玉的臉頰,薄暈淺紅,美得驚心動魄,心底的悵惘悲涼在她的笑容中散了不少。
第一次遇見她,稚嫩得小臉就是這麼傻乎乎的盯著人家的水果糖,街面上太亂,她卻一心只有那些五顏六色的糖果,還留了一地哈喇子。
流浪多年,他早已練就一番銅皮鐵骨,可小丫頭不是,她那麼小、那麼軟,怎麼受得了槍桿子的掃射?
人一旦動了惻隱之心,就會不顧一切救人。
他亦然。
肩膀中彈的時候,他嗅到她身上的奶香氣,還有爹孃呵護的天真爛漫。心有刺痛,那是他歆羨不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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