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起來很不公平,但其實那些制定政策的人簡直就是猴精!
每個朝代的初年,人死了一大半,肯定都是人少地多。我按人頭收稅不按財產收,你就有動力去開荒,多開一畝荒地,掙的就全是自己的。
但是,朝廷在後面等著你呢。等老百姓們把能開荒的土地都開的差不多了,等人多地少了,他們就該按土地多少去收稅了。
例如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楊炎搞的那個“兩稅法”。
不過,不要覺得這唐朝朝廷太奸詐,其實哪朝哪代都一樣。明朝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將賦歸於地,計畝徵收”。滿清雍正搞的“攤丁入畝”,土地多的多交,土地少的少交,沒土地的不交,都是一個道理。
這背後的原理都是為了多收稅——土地兼併嚴重了,按人頭收不上來稅了,荒地開完了,按照土地能收更多的稅了。
最後再說說府兵制。
在古代管理軍隊和管理百姓一樣,也是分為三種:
一,徵兵制,盛行於秦朝和西漢。只要是帶把的,無論貴賤到了十七歲以上就得被徵用。第一年練習騎射,第二年有仗打仗,沒仗戍邊。
就是後世羅逸知道的很多小國用的還是徵兵制。
第二,募兵制,就是政府出錢,招人當兵。盛行於東漢、唐朝中後期、宋朝、元朝、明朝後期、清朝後期。
而後世的歐美用的也是這個。
第三,兵農合一制,平時拿犁耕地,戰時當兵砍人。北魏到唐中期的府兵制,明朝前期的衛所制,清朝前期的八旗制。
這三種制度也是各有優點和缺點。
徵兵制需要兵的時候,能夠迅速集結一批質量比較高的軍隊。因為平常大家都受過了訓練,集結之後基本不用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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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是,在古代那種條件下,光在路上溜達就得幾個月,肯定要影響農時加重農民負擔。
募兵制可以減輕農民的兵役負擔,節省往來路途的消耗,職業兵的戰鬥力也比較強悍。
但缺點是,哪個將領去募兵,首先肯定招親戚和同鄉,這群人搞在一塊,只要朝廷權威有下降,就容易演變成私人部隊,最後導致軍閥割據。為啥唐朝、明朝、清朝都是中後期才搞募兵制,就是這個原因。
兵農合一制,唐朝的規定是平常大家種地,打仗時衣服、糧食、陌刀自已備,馬匹、槊、弩、盔甲這些重型裝備國家統一發。在建國初期,由於人口下降,生產力不足,平時為農、戰時為兵的確有利於經濟發展,也能減輕國家負擔。
但缺點是,等到王朝中後期土地兼併嚴重,這種制度很容易就破產。所以它才會流行於一個王朝的前期,例如唐朝前期、明朝前期、清朝前期。
另外,要特別注意。各個朝代也不是說用啥兵制,就真的只用啥兵制。咱向來只講究兩個字——實用。
例如秦的規定是十七歲以上男子才當兵,但是長平之戰時,把秦昭王給逼急了,河內十五歲以上的大老爺們,全部都得給我上。
李二打高句麗,用的也不都是府兵,還有很多是招募的新兵蛋子。
再例如,每個王朝衰落期都喜歡“抓壯丁”。管你啥兵制,先把數量湊夠了再說。
所以唐朝裡可謂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強幹弱枝。
唐朝在全國設定了六百多個折衝府,一府大概一千個士兵,全國總兵力大概六十多萬。
另外,唐朝的將領們也不是天天和士兵們待一起,哪個皇帝也不敢這麼用將領吧。
唐朝也是打仗的時候,皇帝再把將領派出去,打完仗之後,就得兵散於府,將歸於朝,防止將領擁兵自重。
那麼說這麼多,羅逸就還是得感嘆一句,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在這樣的年代,就是需要更多的付出才有用。
更何況就是如今,大唐理解他的人幾乎也沒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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