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凡的角度出發,小叔是自己實打實的親人,自然會更多的替小叔考慮,至於幾乎不曾見過面的小姨,李凡也沒多想。
是感情不和也好,出軌也罷,這不是李凡考慮的事情!
如果有人要譴責李凡這種幫親不幫理的行為,李凡自然也不會反駁,只會承認這個事實,畢竟這是一個人情社會。
不過,坐在一起磕著瓜子的父母都沒有說話,講句實話,這種事情,不管是親人也好,還是朋友,都不會給太多的建議。
李凡也不過是出於對法律的理解,給自己小叔一個最優解。
小叔的一個電話,打了快有半小時,不過看小叔在那打電話好像挺平靜的,李凡也就沒什麼擔心。
過了一會,小叔走回了屋內。
“她同意了,10萬調解。”
“那就可以了,其他的不用考慮那麼多,撫養權你們反正已經定好了,其他你們也沒什麼好糾結的了。”李凡點了點頭,也是鬆了一口氣。
他最擔心的的就是小姨那邊有人出謀劃策,其實只要找一個稍稍懂法律的人,就會知道堅持訴訟是對自己最好的處理方式。
目前看來,小姨那邊只是單純的要錢,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能夠爭取哪些權益。
這裡其實還涉及到一個法律的盲點,法官是否有義務告知雙方,透過訴訟可以得到哪些合法權益,亦或者是否應該有人主動出面,告訴弱勢一方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單純的從小叔的案例來分析,其實小叔才是弱勢的一方,在情感上遭遇背叛,然後還要給付相應的補償,這也是法官會建議小叔給錢調解的原因。
當然,確實也存在這樣的法律救濟方提供相應的諮詢和服務,只是很多人不夠了解!
這就不是指的法院,就像法官不會和李凡一樣,明確的指出訴訟對於小叔是不利的,而是單純的做個建議,至於建議採不採納,完全是訴訟人自己的權利。
而能夠提供諮詢服務的,就是一些類似幫助婦女的組織,亦或者是工會,或者是當地的司法所,都有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門或者人員。
一些政府機構也會同第三方的律所合作,為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只不過是普羅大眾很少了解到這方面,並不是政府部門沒有宣傳,而是大家一向對這種事情很漠視,就像意外一樣,誰都不認為這種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說句難聽的,即使發生了,也會透過搜尋引擎,查詢網上的答案,然後一點點進去,發現某某律師線上提供服務,聊了兩句就會建議搜尋人到哪裡去當面洽談,再之後就是付費內容了。
大家本來就是為了省錢,怎麼可能再去請律師呢。
所以結局就是,自己也沒搞明白,然後吃了虧也不知道!
而法院的話,只是按照雙方的訴求,進行調解或者判決,這也是像李凡小姨這樣的人,最終聽到小叔答應給十萬之後就同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