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在心裡稍稍計較了一下之後,就不再多想了,這件事如果順利的話,等後天就能出結果了。
“小叔,沒什麼問題的話,我們就先回去了?”李凡看爸媽都在示意自己可以走了。
“小凡,還有件事情我想問下,那我什麼時候跟法官說要調解呢?還有就是調解完了就沒事了嗎?不需要法院判決嗎?”
小叔直接三連問,不是說只有一件事嗎?
不過李凡還是耐著心思解釋道:“民事訴訟,哦,可能我說的複雜了,就是像離婚官司這種都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只要法官沒有宣判,哪怕是法官判決書都已經列印好了,但是隻要他沒有宣佈,你可以在任何時候和法官或者書記員提出來要調解。
另外,就是像你這種情況,我估計法官開庭前還會問你一句,接不接受調解的。”
因為按照正常的情況,通常法官第一次會約雙方進行一個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然後就約時間開庭了,但是按照小叔說的情況,法官已經建議小叔去做思想工作,讓對方接受調解。
那麼估計法官還是會主動在開庭前再問一句的。
“小叔,就演算法官不問,你也可以打斷一下法官,說你們雙方已經接受調解了,為了確保調解成功,我建議你在開庭前,在法院門口,約小姨再確認一下,這樣你找上庭的時候提出來,就不會有什麼意外了。”
小叔在一邊認真聽著,沒有說話,示意李凡繼續說下去。
“至於你問的有了調解書要不要判決書,這個你不用擔心,離婚成功一共就三種證明物,一種是法院的判決書,還有最直接的離婚證,最後一種就是法院的調解書,調解書上面會寫明離婚協議內容的,所以你放心好了,只要有法院的那個章,它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看,家裡有個學法律的人,就是方便吧,這些東西,我們這些老東西怎麼可能懂啊。”阿婆突然冒出了這麼一句話。
雖然李凡知道阿婆是在誇自己,但是他真的沒什麼值得驕傲的,反而覺得有點尷尬。
如果學法律只是為了幫助自己的親戚朋友去解決個離婚訴訟,那自己屬實有點擺爛了……
不過世人對法律人的誤解本來就很大,要麼就是認為律師死要錢,要麼就是認為律師空讀了幾年書,嘴巴比別人犀利點,一個個西裝筆挺,拽的不行。
反正李凡也不打算和誰去辯解這件事,就像很多人認為醫生一定能妙手回春,治不好人就是錢沒給夠或者是庸醫一樣,這種事情就是筆糊塗賬,還是需要時間才能改變的事情。
“阿媽,既然小凡已經把方案都給出來了,那我們就先回去了,小凡今天才回來,也需要休息一下,有空再來看你。”這時候李凡的父親覺得差不多了,自己在一旁也聽了很多,只要是正常人,智商沒問題,都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再呆下去也沒什麼話說了,他感覺李凡確實有點疲憊,所以主動提出了要走了
“哦好好好,你送送他們!”阿婆起身讓小叔送李凡等人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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