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最艱難的時候,也是她在一旁不離不棄。
為什麼現在就是不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於森,我們一起去自首,認罪態度好點會輕判。”
“曉晨,”我嗤笑,也不怕她詐我,“既然想去自首,那為什麼還做偽證?”
她兩次提到“一起去”,我就是再遲鈍也該反應過來了。
一直困惑我的影片點贊不是無來由的。
我以為曉晨20點前就回去了,但顯然不是。由於某個緣故她被耽擱了,而正因為這被耽擱的十來分鐘,讓她有機會目睹到我行兇的瞬間。
既然曉晨目睹了行兇瞬間,那意味著她當時就在場。從20點12分我離開現場到給影片點贊,也就是20點27分,有15分鐘的空白時間。在這15分鐘的空白時間裡,她留在現場,一個有一具扭了脖子的屍體的現場。
她不是膽大的人,但我大概能猜出她為什麼在案發現場逗留了15分鐘才給影片點贊。
離開現場後,我直接去了對面的便利店。在那裡,我接到了曉晨的電話。我記得她問我在哪裡,我回答說在對面的便利店,她又說了點無關緊要的事才掛電話,前後大約三五分鐘的時間。
她不是隨便打的電話。她是在確認我是否在有監控的環境下。
便利店的監控能證明我一直在貨架前打電話。
一個在20點24分還在便利店的人絕對沒時間趕在20點27分前跑回對面寫字樓的樓梯間裡點開被害者的手機,給影片點個贊,還不被樓下的監控拍到。
即便端木茵的死被定性為他殺,我也會因為這個點贊而被排除在嫌疑人範圍外。
姚曉晨哽咽著:“去自首吧,算我求你。”她似乎只會求我自首了。
我覺得好笑。姚曉晨是不瞭解我嗎?我要是會去自首,端木茵就不用死了。
殺曹鑫是我這些年來的執念,但這不意味著我要為此毀掉我努力得到的一切。
我才二十七歲。
我殺了兩個人了,我沒回頭路了。
無視淚流滿面的姚曉晨,我扔下一句“讓我想想”便大步離開了“a brujita”。
說去想想,不過是想先穩住姚曉晨。
姚曉晨也留不得了。我得在她等不及、傻乎乎去自首之前解決掉她。
到底認識多年,我對姚曉晨還是相當瞭解的。
她對花生過敏。
曾經她的一個長輩認為她不吃花生是矯情,悄悄在她的吃食裡加了碎花生,導致大過年的她被送去了醫院搶救。
最後那個長輩只委屈地說了句“我又不知道她花生過敏”,這事就過去了。
她跟我敘述這事的時候我只當聽個茶餘飯後的閑話。
但現在,花生過敏這四個字讓我決定了如何解決掉姚曉晨而不被懷疑。
曉晨每天都要吃兩粒葡萄籽膠囊,上午一粒,下午下班前一粒。膠囊瓶就放在她的辦公桌上,誰都有機會碰觸。
趁著還早,我進了資源部辦公室。稍微遲疑了兩秒鐘,我最終還是拿起了那瓶膠囊瓶。
運氣真好,膠囊瓶只剩三粒膠囊,更幸運的是,膠囊是可拆解式的。我倒去其中一粒膠囊裡的複配粉末,加入了我事先磨碎的花生,然後把膠囊瓶放回去。
所有這些事只花了我2分鐘的時間。
最晚明天中午她就會吞下那裡摻了花生粉末的膠囊。一天半的時間,姚曉晨不至於等不及去自首。
我拍去手套上黏著的粉末,離開了資源部辦公室。
8月22日,陰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