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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 蕭郎
朝上有些異樣。
蕭恆不朝已成常事。從前他不在,還有李寒,如今沒有一錘定音的人,常吵得不可開交。但今日卻一反往常,一派寂靜。
待眾人站定,卻瞧見秋童從後殿走來。
蕭恆有事要佈置。
秦灼正想著,大理寺卿已邁一步出列,向上拱手,道:“阿芙蓉案已作結,臣有本要奏,請大內官上達天聽。”
秋童微微躬身,表示應允。
大理寺卿持笏道:“所收押人犯二十一名,俱認罪畫押。斬十人,其餘杖五十,流西北。但在此之外,臣等發現還有一樁大事。”
“這二十一名人犯常年生長於長安,本籍卻俱在南秦。臣等察覺古怪,不敢不再加審訊。人犯招認,其系秦君麾下細作,自肅帝朝時便紮根京都,名號‘燈山’。”
眾臣大嘩。
秦灼霍地抬頭。
大理寺怎麼敢不透過蕭恆,直接將“燈山”之事挑明在朝上?
朝堂一時喧嘩,大理寺卿不做理會,繼續道:“臣等萬分驚駭,故另行立案再審。其下樁樁件件觸目驚心,甚至殿下遇刺、陛下抱恙,皆脫不開燈山之手。”
“臣偕大理寺同僚三十一人,聯名彈劾秦君!計有欺罔之罪一,僭越之罪一,大逆之罪二,狂悖之罪二,共六款。請陛下依法處置!”
大理寺少卿亦出列,拱手道:“秦灼吞魏貪功,屠戮百姓;豢養細作,刺探朝政;逗留京師,拒不之藩;販膏牟利,流毒害民;私調龍武,圍城逼宮;擁兵自重,恃強割據。樁樁件件,俱有罪證。秦君如不論罪,王法難以昭彰!請陛下依法處置!”
“請陛下依法處置!”
“臣等請陛下依法處置!!”
彈劾秦灼!
如此突然發難,應當早有準備。
群臣參奏間,秋童已上前一步,高呼道:“陛下有旨——”
秦灼隱約覺得不對,呼吸急促,還是同百官跪倒。
“諸卿所奏,餘實體察。秦君驕矜,不懲之無以正綱紀。念其有功社稷,故赦死罪。褫奪其號,降為大公,放還回鄉。並奪龍武衛大將軍印,罷湯邑,複收桐州三地,查封虎賁軍在梁駐地。自即日起,秦君無詔不得入朝,違者以謀逆論處。欽此。”
削爵,收地,奪軍權,不相見。
眾臣未料到蕭恆如此決絕,一併愣在當場。
天子和大理寺一幹人等一唱一和,是早有打算。
秋童說:“秦大公,接旨吧。”
秦灼只覺腦中發蒙,每個字都明白,但拼在一塊就是聽不懂。他把這番話反芻了無數遍,終於聽出一點端倪,扶著膝蓋站起來,問:“這是蕭重光的意思?”
大理寺卿當即喝道:“南蠻罪臣,恃寵而驕,安敢直呼上諱!”
秋童並不理會,只道:“陛下禦筆親書,請大公領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