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中偵探發狂殺掉兇手,最後抱著愛人的頭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對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後那句話時,會認為自己的偶像是約她到那個地方見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個作者以這種方式約粉絲見面已經不是第一次。
——
莊笙照著導航來到那個中心位置,發現是座維修中的教堂,外圍挖了許多坑,應該是用來移植樹木。門口放著牌子:整修中,行人勿進。周圍也沒有什麼人。
莊笙推開沉重的鐵門,一股腐朽潮濕的氣味撲面而來。莊笙在門口頓了頓,適應裡面昏暗的光線後才踏步而入。
裡面沒有燈,只有從窗戶透入的光線,光線中能看到灰塵飛揚——相比外面的坑坑窪窪,裡面雖然氣味不怎麼樣,但看起來還很整潔。
踩在木地板上發出清晰的“啪嗒”聲,似乎還能聽到回聲。莊笙走到中間停下腳步,環顧一圈,沒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皺了皺,想著是不是有人惡作劇,抬手看了下時間:離他收到那條簡訊已經過去四十分鐘。也就是說,如果那條簡訊上所說是真的,那麼林湘湘就只還剩下二十分鐘的生命。
難道是他推測的地點出現錯誤?正這樣想著,空蕩蕩的教堂忽然響起一陣清脆的鈴聲,那是一首兒歌:
“小兔子乖乖,把門兒開開,快點兒開開,我要進來……”
莊笙頓了頓,朝著聲音傳來方向找去,然後在一排坐椅中間發現只紅色手機,手機旁還有一個化裝盒。那是個款式很老的手機,有按鍵的那種,裝在一個塑膠袋裡,按鍵沒有太大磨損。但邊緣磕碰比較嚴重,甚至連螢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網。
鈴聲響了幾下便停了,跳出一條簡訊。莊笙在蛛網般的螢幕上仔細辨認,簡訊只有四個字:
誰的手機。
莊笙看了眼號碼,跟那個發資訊到他手機上的是同一個號碼。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機翻轉著看了看,除了那條簡訊,這個手機的通訊記錄幹幹淨淨,什麼都沒有。他開啟旁邊的化妝盒,裡面放著口紅粉底等,從顏色氣味來看,應該已經放了很長時間。
莊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後用這個手機回複一條簡訊:
一名脾氣暴躁從事特殊職業的母親。
簡訊發出去幾秒鐘,很快又收到一條。
她就在這裡,給你十分鐘,找到她。
莊笙一怔,有些沒反應過來這條簡訊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後神色一點點變得冷凝起來。
無論是手機不起化妝品,都已經很久沒有使用過,這說明這些東西的主人或許已經不在。現在發簡訊的那個人讓他在教堂裡尋找手機的主人,當然不會是讓他找一個大活人。
而是一個,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莊笙再次環顧整個教堂,他這次看得仔細,每一個角落都沒有放過。這個教堂並不大,也沒有什麼可以藏東西的地方,環顧一圈,整個教堂盡收眼底。而在徹底適應裡面的光線後,基本上裡面所有的擺放也都能看清。
或許是溫度低的緣故,自進來後莊笙便感到一陣一陣的寒意,有種很不舒服的感覺。他的視線從天花板到牆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擺放,眉頭一點點蹙起,還是沒看到任何可以用來藏東西的地方。
莊笙檢查了最前面的禮臺,裡面除了一層厚厚的灰外沒有其他東西。他又走到牆邊,一邊看一邊敲,從牆上的壁畫慢慢摸過去,看是否有夾層。
在四個角落,各擺著一盞油燈,燈罩上繪著跟牆上壁畫統一風格的畫,都是帶有宗教氣息的畫。
時間過去一半,莊笙已經將整個教堂檢查完畢,可是並沒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莊笙的目光無意識從牆上那些壁畫掃過,忽而一頓,腦中閃過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體變得僵硬起來。
從穹頂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剝落,因而看起來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許是顏料比較淺,剝落得更加嚴重,所有人物像幾乎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張臉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聖母的臉,看起來不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臉幾乎一模一樣——不,不是幾乎,那根本就是一張人臉貼上去的!
莊笙似想起什麼,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盞油灑檢查。燈罩非紙非玻璃,摸起來很滑,這是——人皮。
莊笙猛地後退一步,極力壓住泛上胸口的惡心感,臉色變得蒼白起來。他沒有緩太久,看了眼時間,只剩兩分鐘,拿起手機編輯簡訊:
燈罩和壁畫。
簡訊傳送出去,莊笙一動不動地站著,安靜等待。時間過得異常緩慢,似乎只有幾秒鐘,又似乎過了幾個小時,手機震動,對方再次傳來一條簡訊:
最後一問,幾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