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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衍一邊加快油門, 一邊給史柯打電話。
“莊笙去了哪裡?”
劈頭蓋臉一句話把史柯給問懵了,“小莊?不就在核查車主資料?”然後不知旁邊有人說了什麼,他喊地喊了一聲,“他剛才出去了,怎麼?出什麼事了嗎?”
孟衍根本沒有閑心回答他的問題,徑直問道:“去了哪裡。”
史柯聽出孟衍語氣不對,沒有再多問, 幹脆把手機給了旁邊的許解。許解接過手機便將上午發生的事說了一遍,末了有點擔心地問孟衍:
“莊博士出什麼事了嗎?我從剛才給他打了兩個電話都沒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裡,我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聲音染上幾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說完不管電話那頭焦急地問話, 孟衍直接掛掉電話。他沒有試圖去循著莊笙的路線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個電話。
“給你一分鐘, 找到訊號定位。”說完也不等對方回答,“啪”地結束通話電話。
一分鐘的時間變得格外漫長,孟衍坐在車裡,低垂眼眸, 看起來還稱得上平靜——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會發現那裡面正翻滾著颶風暴雨,一切的平靜只是刻意壓制下的假像。
手機螢幕亮了一下,地圖上出現一個小紅點, 小紅點在移動。
孟衍立馬發動車子,以飆車的姿勢狂奔而去。他一邊超速行駛,一邊撥通一個號碼,依然只是非常簡潔的一句話。
“可以行動了。”
孟衍望著前方,眼神銳利如冰刀。
既然你說我自身下場,那我就徹底下給你看。
——
莊笙坐在計程車上時,用手機查“伏草”這個名字的資料。這一看就是筆名,莊笙在網上搜了一下,資訊很少,基本都是這個作者名下的一些書。關於作者本人的資料,網上特別少,甚至連真實姓名都沒有。
那幾本書莊笙都已經看過,發現裡面的細節描寫堪稱血腥恐怖,而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賣點,就是讓人體驗真實的犯罪現場。在那些血淋淋的細節描寫中,可以讓人感受到裡面兇手那扭曲變態的慾望。
而作者塑造出來的兇手,有專挑人體各個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屍體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藝製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細節,跟最近發生的幾起案件頗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絕不是靠憑空想象查資料而來——那不是虛構的小說,根本是罪犯自己記下的作案實錄。
網上對這位作家的評論也是呈兩極化,反對他的說描寫太過血腥,且大多是從兇手視角出發,不適合正常人看,只有變態才能寫出那樣貼近犯罪現場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則叫囂著,就算大神真的殺了人又怎樣,能寫出那樣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後就算進了監獄只要還寫,他們依然會看。
在伏草的諸多粉絲裡,年幼者佔大部分,他們甚至聲稱,大大寫的書是殿堂級別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殺人了,根據書寫的去做完全可以躲開偵查。
裡面就有人,殺掉了一隻小奶狗,按照書上的描寫將小奶狗剝皮。還曬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對作者本人的贊揚。
車子來到織井街一個後面的巷子,莊笙下車後拿出手機導航。
在手機地圖上,有五個地點用星星標註著,莊笙將五個點連起來——正好是個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則是一個大點的星星標註。
看完那本《頭骨去哪兒》的書後,莊笙發現上面的案發地點的地名雖然不一樣,但從描寫的細節來看,根本就是在織井街——這說明兇手對織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織井街來當地理參考描寫。
而之前在織井街發生的兩起開膛案地點,正好處在這個倒五角星的兩個向上的尖角上。在書中,五宗兇殺案後,偵探與兇手最終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開較量。
那個叫伏草的作者留給林湘湘的紙條,上面描述的正是終局時兇手把偵探引到中心位置,當著他面拿出他愛人頭骨把玩並細細述說這個頭骨有多好用的場景。
而最後的那句話,也是兇手留給偵探的。
在那本書中,偵探的愛人意外死亡,三年後墓地被人挖開,屍體還在,頭骨卻不知去向。偵探在尋找頭骨的過程中,逐漸發現愛人的死亡並不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