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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笙盯著那幾個字, 半天沒動一下。手機那頭的人也沒有催促,時間彷彿靜止——然而實事上莊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鐘,他目光落在手機的數字鍵上,緩緩按下數字“5”鍵,然後點選傳送。
做完這一切的莊笙,身體有些發軟,四肢感到寒涼。但他沒有坐下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眼時間,只剩最後七分鐘了。林湘湘明顯不在這裡,那麼發資訊的那個人讓他在一小時內救人, 顯然另有含義。
一片靜謐中,手機鈴聲再次響起,莊笙拿起來一看,是那個陌生號碼。他頓了頓, 神情冷靜到嚴肅,沉穩地接起電話。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個問題,你是怎麼得出結論的?”
聽筒裡傳來一個經過處理的聲音,低沉而沙啞, 無法依據聲音辨別年齡口音。莊笙在聽到他的第一句話時,握手機的手抓緊,瞳孔猛地縮了一下。
“你是誰?”
那人粗著嗓門笑起來,完全一副公鴨嗓, 粗糲咯人,對方卻毫無所覺。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現在是我在問你問題喲,你確定要拿最後幾分鐘用來反問於我?”
莊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後聲音鎮定地說道:“手機是十幾年前的老款式,但在當時來說,能有這樣一隻手機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顯然手機的主人並不珍惜,手機上滿是劃痕,還有幾處摔開裂的痕跡,卻一直沒有拿去修理過。說明手機主人脾氣暴躁,所以動不動摔手機。而本身經濟情況不好,或許時好時壞,所以才在擁有一隻價值不菲的手機後,摔壞也不拿去修理。”
莊笙的語速很快,說話卻很清晰,給人一種胸有成竹之感。
“化妝盒裡的打火機,是九十年代織井街一家歌舞廳自制的。持有這種打火機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裡的工作人員。”
莊笙說完,電話裡傳來兩聲“嘖嘖”贊嘆。
“說得可真委婉,那又為什麼說是母親?”話剛問完,對方自己反應過來“哦”了一聲,“——是因為那首兒歌?”
莊笙的聲音依舊沉靜,“是的,從幾樣私人物品來看,手機主人並不是那種有童心的人。那麼她設定兒歌作手機鈴聲,很大機率是自己有孩子。”
“所以你就賭了一把?幸運的是你賭對了。”對方的語氣聽來有些調侃,莊笙聞言默然不語,表情沒什麼變化。
“嘀嗒——嘀嗒——嘀嗒嘀——還有最後三分鐘,我給你兩個選擇:來找我,或者去救林湘湘。”
莊笙放在口袋裡的手一點點握緊,他問:“怎麼救?”
對方似乎笑了一下,“很簡單,你們雖然知道兇手是誰,可一時半會兒還沒查到具體地址吧,我可以直接將地址告訴你。”頓了頓,漫不經心地補充了句,“如果去得及時,或許還能保住她的頭皮。”
莊笙一聽,瞳孔驟然縮了一下,目光快速閃動,在心裡權衡。
他既想救人,也不想放過這個難得可以見到對方的機會。從那天傳來的資料看,掌握這個人的行蹤,比阻止他犯罪更難。
更何況,種種跡象顯示,他所針對的,似乎一直是那個自己最在意的人。
彷彿聽到他內心的掙紮,電話裡的那個聲音像誘惑小紅帽的狼外婆。
“我想,你已經知道我是誰了吧?這麼多年來,我可是第一次主動邀請人,連孟衍都沒有這個待遇哦。”
莊笙沒有說話,面上表情緊繃,顯然正在進行艱難抉擇。對方雖然看不到莊笙臉上表情,但似乎能猜到他此時的心理活動,好整以暇地再次丟擲誘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