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珠兒狠狠拍掉弟弟的“施捨”,低聲道:“誰要你好心!”
她快意,這麼久的“忍辱負重”,終於報複回一次。
但珠兒反抗以後,又覺得很是後怕。萬一阿孃看見,又或者弟弟告狀,她一定吃不了兜著走。
就在她惶恐不安時,弟弟默不作聲去撿那一隻雞腿。
珠兒看著弟弟瘦小的身子,心裡一陣愧怍。她不該欺負一個孩子,無論他是郎君還是小娘子。
弟弟小心翼翼拿水瓢舀水,仔細洗了洗雞腿沾染上的草木灰。
隨後,他又一次抬頭,笑著和珠兒說:“阿姐,那我們一起吃。我們小心一點,別讓爹孃看見。”
他怎麼任她欺負啊?他怎麼沒脾氣啊?
明明他是爹孃的寶貝郎君,他怎樣折辱她都沒事的。
這時,珠兒隱隱約約意識到,家中男丁,也有那麼一兩個“好人”,鳳毛麟角。
她和弟弟一起吃了雞腿。
真的很好吃,吃得她眼眶發燙,喉頭哽咽。
……
珠兒又想起那一隻雞腿,她欠弟弟“雞腿”之恩,她知恩圖報,在恩情還未償還之前,她不能丟下小孩。
珠兒再一次回到了破屋裡,弟弟倚靠牆角,餓得奄奄一息。
他沒有走動,在這裡等她。
看到珠兒來,弟弟微微一笑,喊她:“阿姐。”
珠兒懨懨地應了一聲:“嗯。”
“阿姐……是不是找吃的去了?”
珠兒皺眉,心道:他餓了,便想奴役她嗎?想得美。
豈料,珠兒猜錯了。
弟弟從懷裡拿出一個沾了土的芋頭,奉到珠兒面前:“阿姐,給你吃。”
珠兒震驚,他居然還有吃的?她明明把所有吃食都帶走了。
珠兒問:“打哪裡來的?”
“我、我上外邊挖來的。我怕阿姐找不到吃的,給阿姐存著。這樣,你回來,就有吃的了。”
“……”珠兒已經不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境了。
她心裡五味雜陳,生了火,烤了芋子。
她和弟弟分食,一人一半,前所未有的公平。
她想,要是這個家中寶貝男丁,願意成人以後供養她的話,那麼拉扯他長大也沒什麼。
珠兒也成了“母親”,但又與“母親”不同。
她知道,弟弟不是白眼狼,他們是家人,他們會相親相愛,互相幫助。
有了親人,珠兒不再孤單了。
珠兒沒有謀生的能力,好在她皮相好,能說會唱,有樂伎班子願意給她活幹。
珠兒沒有簽下賣身契,她和弟弟說好了,待弟弟十三四歲,能做農活兒,他們就一起逃到別處去生活。他種地,她養雞鴨,雞鴨能生蛋,蛋再孵小雞鴨,日子總會越來越好的。
到時候,她給他娶一房媳婦,他們夫妻倆一塊兒孝敬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