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應過來,“你怎麼來了?”
“晚上出來溜達一會兒。”
“從你家來?”
“嗯。”
“可是你家在攝政公園的後面。”
我抬頭,眼睛一瞬不瞬地望著他。嶽溪定的這家酒店在帕丁頓區,離攝政公園挺遠,走過來至少需要一個小時。他沒有說話,卻似乎是紅了紅臉頰,我沒有看清。
“走吧,”他岔開我的話題,“我送你回家。”
“你開車了嗎?”我問。
他搖頭。
於是我提議道:“那我們走回去吧。”
他看看我,我沖他笑一笑。
……
雨中的倫敦有些迷迷濛濛的,水氣飄蕩之間,街邊店鋪的燈光都顯得十分不真實。我認識走回家的小路,石越卿則撐著傘。那把傘並不大,他將大半都讓給了我,自己有一半肩膀都被淋濕。
我注意到,有些著急:“我這件衣服是防水的,不礙事,你別把傘全給我啊。”
他側頭看了看我,目光落在我的大帽子上,“我這件衣服也不礙事。”
“胡說,”我瞪他,“這麼好的一件風衣,怎麼會不礙事?”
“黑的,耐髒。”
我笑起來。
以前我總是覺得,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總要想些話題來說才不至尷尬。然而正是這一晚我才發現,原來兩個人在一起也可以有另外一種方式,原來不說話也可以如此愜意。
他還揹著我的書包。我的書包是米奇的那一個,他穿著一件挺拔的黑色風衣,卻揹著這樣一個書包,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我伸出手:”書包給我吧。“
“不用,”他拒絕,“你包裡放了什麼?這麼沉?”
“沒有放什麼,就是譜子,和幾本寫論文的書。”
他皺眉道:“幹嘛要揹著書?”
我說:“走到哪兒學到哪兒嘛。”
石越卿側頭來看我,我們正走在一個小區的近路裡,旁邊有一條帕丁頓小運河。我們走過一架木板橋,有不知名的鳥單腿站在水中央。
周圍有小地燈的燈光閃爍著,他一瞬不瞬地望著我,眼睛明亮得猶如明月曜夜,又似星火燎原。
我被他凝視得有些害羞,只好將目光落到他握著傘柄的手指上。他的手指修長,每個指甲上有均勻的半月形白圈。
“你居然每個手指上都有半月圈!”我伸出手給他看自己的指甲,“我只有大拇手指上有一點點,聽說半月圈代表了好運氣。”
我抬起眼睛沖他笑,他卻忽然握住我的手,像是真的很仔細地在看。
他的手掌寬厚而溫暖,幾乎將我的手完全裹住。剎那裡,像是有一股電流遊走全身,我只覺得右手麻酥酥的,已經不再屬於自己。
過了好半晌,他才緩緩放開我的手,說道:“小滿,你該多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