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十八歲的男孩子,就這麼出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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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他十年,那還得了?
弟弟肯定會走父親的老路,在機關努力拼搏。
假如有個得力參謀在一邊為他出主意,他的路就會好走許多。
“我還沒考慮過。”夏臻見她關心這個,有些意外。“很可能會進機關,然後慢慢熬資歷吧!”
現在如果說要當首富什麼的,只會被人當成神經病。
所以這樣說才比較合理。
“那你最好留在滬市。”見他的說的跟自已想的差不多,於永芳提醒道。“以你的能力,去小地方有些可惜了,在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機會——”
如果他願意,那就把他的工作,和弟弟安排在一起。
這樣一來,兩人就等於綁在一起,以後可以相互扶持,相互進步。
有於家做後盾,弟弟的升遷之路肯定比別人快。
夏臻只要和弟弟保持一致,肯定也能得到於家的支援。
這對大家都有好處。
“謝謝永芳姐提醒,我會考慮的。”夏臻聽出了她的言外之音,自然不會傻傻地反駁。
這確實是條出路。
先在機關嘗試幾年,如果能出頭,那再好不過。
如果發現跟自已想的不一樣,再離開也不晚。
這頓飯一直吃到八點才散。
於永芳姐弟倆坐上車子,原本打算送夏臻回去,被他拒絕了。
他的藉口是飯後走一走,對身體更好。
見他這樣說,於永芳也沒堅持,揮手後讓司機開車離開。
“姐,我們這樣做,會不會有些過份了?”於永攀坐在姐姐的旁邊,此時有些忐忑地問。
當初看夏臻的小吃店生意這麼好,他動了心思,想在徐家彙也開一家。
為了不讓夏臻吃虧,他答應兩人一人佔一半。
沒想到夏臻不願意佔便宜,最後和馬萬喜一人佔了一成。
即使這樣,他也覺得非常划算。
現在家裡要在全國開小吃店和服裝定製店,卻只給他一成利潤,感覺有些對不起這個朋友。
“你呀!年紀比夏臻大好幾歲,卻沒有他想得遠。”於永芳沒想到弟弟會這樣問,恨鐵不成鋼地罵了一句。
家裡會這樣安排,肯定是細細衡量過,才下這樣決定。
一方面,以夏臻的身份,沒能力開更多的店,與其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於家。
另一方面,從夏臻的性格來分析,他做事向來隨心所欲,也就是說,根本沒有把這些生意太當一回事。
這樣一來,於家開店後,白得一成利潤,已經非常划算了。
她們預算過,假如全國開一百家這樣的店,一年賺一百萬很輕鬆。
夏臻什麼都不用幹,就能白白拿到十萬,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加上這樣做,他等於踏上了於家的戰車,對他這樣的寒門子弟來說,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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