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免不了俗。
“不敢當。”夏臻笑著回答。
客套結束,接下來三人邊吃菜邊商量這次會面的重頭戲。
“小臻,我這樣叫你可以吧!”於永芳親自幫他倒了杯啤酒。“你和馬萬喜開的小吃店,和小攀開的服裝定製店,我覺得都是不錯的生意,打算在其它城市都開幾家,你沒意見吧!”
這事必須得到他的同意,於家才可以放心大膽地開。
倒不是怕他心有不甘,從而搗亂。
主要還是希望在不得罪他的情況下,獲得更大的利益。
夏臻能看出國家的發展趨勢,於家能坐在這樣的位置,不可能沒有這方面的能人。
現在提前佈局,肯定是最好的時機。
至於那些店賺了錢之後,給夏臻一些好處,自然也不是不行。
她沒有說,主要還是看看他的態度。
“當然沒問題。”夏臻笑著回答。“你怎麼叫我都行,想開店我也沒意見。”
心裡卻一突,沒想到於永芳這麼有魄力,居然想在周圍城市直接複製自已的成功模式。
真不能小看這時候的人,有頭腦有魄力的人太多了。
“那我們就不客氣了。”於永芳得到肯定答覆,心裡更高興。“這樣吧!因為店是你搞出來的,以後不管賺了多少,都分給你一成利潤。”
這是她的父母商量後,做出的決定。
如果是其它人,根本不會考慮給這樣的好處。
這個夏臻太邪門了,明明來自那樣的小地方,卻有這樣的魄力和眼光,最好不要得罪死。
所以拿出一成給他,是最合適的。
“這怎麼好意思?”夏臻聽後嚇了一跳,連忙推脫道。
如果是前世,他覺得這樣理所當然。
問題是現在法律不一樣,不管誰要抄自已的作業,自已都沒辦法阻止。
所以就算於家不給,自已也沒話說。
“這是你應得的。”見他真心實意推脫,於永芳更加滿意。“既然你是小攀的好兄弟,就不用見外了。”
老實說,這一成利潤,實際上是為了讓弟弟能留住這個朋友。
在利益面前,友情不算什麼!
而雙方有這層關係在,就不一樣了。
所以為了小攀的未來,這些錢也值得花出去。
“謝謝永芳姐,也謝謝叔叔阿姨。”見她不容自已分辨,夏臻知道於家已經達成共識,只好這樣道謝。
不愧是於家,手筆還真大。
那可是總利潤的一成!
以於家的能力,如果在全國開幾十家甚至上百家店,一年賺百萬千萬都很正常。
那到自已手裡的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了。
至少在這個時代,過萬就是大錢,十萬百萬更是想都不敢想。
這件事談妥後,現場的氣氛就更融洽了。
“小臻,你畢業後有什麼打算?”於永芳喝了兩杯啤酒,臉開始變紅,說話也變得隨意起來。
她酒量不錯,肯定不會因為這點酒醉倒。
臉紅有臉紅的好處,談事情的時候,如果不成功,可以當成醉後的酒話。
今天和夏臻見面,她起了愛材之心,希望他能留在滬市,這樣弟弟就多了一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