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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紐約》這本小說很有趣:
“就這樣生活嗎?”他問自己,“我來美國是為了當一個洗碗工嗎?”
他走著,抬起自己的雙手,藉著燈光注視著自己的手。
這雙八歲就開始拉琴的手,一直被重點保護,今天一天,它卻被漂白粉、洗滌劑和骯髒的碗碟毀得沒了一切知覺。
“怎麼辦,我的琴?怎麼辦,我的演奏?怎麼辦,我的事業?怎麼辦?不行,一定要尋找機會回到老本行裡去!我不能離開我的事業。”
不知什麼時候,他走進了一條地鐵遂道,他突然停下腳步,側耳聆聽。
一陣小提琴演奏聲。
呵,是貝多芬的小提琴協奏曲,第三樂章。
音色純正,很美,技巧也好。應當說,十分出色。
王起明以為是擴音器在放唱片,可細一聽,又不象,沒有協奏的樂隊。
他緊走了幾步,拐個彎。
是一個一頭金發的人在演奏。他演奏得很認真,很投入,亂蓬蓬的頭發遮住了前額,可沒有遮住眼睛。他的眼睛裡閃著光,被貝多芬點燃的火光。
王起明被此人嫻熟的演奏技巧和感人的音樂表現吸引了過去。他站在演奏者的對面。
那些匆匆而過的路人對這音樂和演奏者不屑一顧,但這絲毫不能影響演奏者的激情和王起明的專注欣賞。
演奏者演奏著協奏曲中的華彩樂段,並向王起明投一個會心的微笑。
王起明也回報以微笑。
地鐵遂道內,開著一場一個人演奏一個人欣賞的音樂會。
在演奏家的腳前,一個找開的琴盒裡,幾枚硬幣放著冷光。
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具有豐厚天份的演奏家,竟然在街頭演奏。而深感自己無論在天資還是技巧收都遠不及此人的王起明,此時産生了一種痛苦的心情。
他從自己的上衣口袋裡,拿出了一張十美金的紙鈔,放在了演奏家的琴盒裡,然後匆匆地跑掉了。
樂曲在他身後響著,沒有間斷。
王起明間也不回地跑出地鐵。
一種失望,一種絕望的心情,湧上心頭。
他從那金發演奏者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事業的盡頭。
他跑,連自己也說不明白這是在逃避什麼。
他跑,跑,不停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