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意義。人生都是假的,存在就是痛苦,活著是一種痛苦的經歷。”她坐到沙發上,從茶幾下的櫃子裡拿出威士忌,倒了一杯酒,“我現在忽然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愛好杯中物。一醉解千愁。”
愛德華·諾頓十分擔心:她這種情緒太頹廢了。
他隨即坐在她身邊,從櫃子裡拿出另一隻酒杯,倒了一點威士忌。
“我的心理醫生說,我可能會很早就結婚,但我沒來得及在剛滿18歲的時候就找個人結婚,所以大概‘早婚’這一點我是做不到的了。”
諾頓愣了一下,“你想結婚?”
“不是,我只是陳述一下我可能的生活。我連自己的生活都過的這麼迷惘,怎麼能負擔起跟人結婚的責任?”
諾頓揉了揉她頭發,輕聲說:“你實在想的有點多了。”
“你是不是以為女人不用想太多?女人嘛,只需要負責花錢,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好了。”
“我從沒這麼想過。”
“埃迪。”她懶洋洋的喊他名字,神態慵懶,嗓音低沉。
“嗯?”
“我們來做愛吧。”
她思維跳轉的十分迅猛,他幾乎跟不上她了。
空氣加濕器的輕微噪音。
她嘴裡淡淡的酒味。
打碎的酒杯。
她的笑聲。
她頭發的香味。
潤滑發亮的發絲。
羊皮沙發的柔軟質感。
進入她的那一剎那的美好和緊張。
事後,愛德華·諾頓覺得自己不幸成為了一個工具。大概當時她身邊不管是哪個男人,她都會跟他來一發。
但再想了一想,不,不會的,她不可能跟誰都能討論“子非魚”的問題。
金發大胸幾乎就是無腦的代名詞,確實也有相當多的人根本不會跟女性討論什麼哲學問題。也因為她只用美貌就能征服大部分人,所以她對於對方到底有沒有足夠智力並不放在心上,那些人也不在乎她到底有沒有腦子。
某些時候,她的美貌反而成了一種阻礙。
那麼,是要把她當做一個基於美貌、偶爾可以滾一下床單的短期伴侶,還是把她當做一個能在智商和思維方式上都高度同步的未來伴侶來相處?
這還用考慮?
他沒有返回紐約。
很快找了個房地産經紀,開始看房子。
非常堅持的把每週的約會時間定在週五晚上,但第二週就發展到在工作日的白天也會來找她,帶她去洛杉磯縣法院旁聽了一個刑事案件的庭審。
案件是隨機挑選的,一件幫派仇殺案,兩個人戴了墨鏡坐在旁聽席的最後。有點鬼祟,但很好玩。沒人會把約會地點放在法庭裡,這有點奇怪,有點別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