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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薄荷排骨與鹵肉拌麵
本朝須得是正店才有釀酒資格, 虞蘅的腳店雖不能自釀酒,卻有經朝廷認證的酒水“銷售許可”,若想售酒, 可以向正店批發。
無論此時還是後世,從事餐飲行業, 酒水盈利都是一筆不菲的進賬, 沒有酒水,也會因此錯失許多熱衷小酌的客人,尤其入了夜, 賣酒的腳店總比那些沒經官府報備的食肆更熱鬧得多。
因此, 在斟酌過“醉酒鬧事”與“生意減半”之利害後,虞蘅還是物色起來。
東京七十二家正店, 樊樓最大, 三千腳店都從樊樓購酒, 虞蘅找到管事打聽, 又覺得沒優惠可談, 太被動,到底換了一家,離自家近不說, 味道也很好, 連她這種不勝酒力的吃了也不會宿醉頭疼。
虞記賣的酒, 大體上分濁酒、清酒與果酒、藥酒。
濁酒價賤實惠, 賣得最好,清酒則好入口些, 家境殷實或做官的客人吃得多,果酒適合娘子與小娘子們淺飲,還有滋補藥酒……虞蘅一般給上了年紀或體虛的人推薦。
有前面的積累, 虞記腳店並沒有經歷剛開業的冷清階段,何況店址又從幽深的巷尾搬到了顯眼的街頭,雖說酒香不怕巷子深,但選擇一個好的店址,無疑是錦上添花嘛。
家遠的戴官人很高興:“如今要吃小娘子做的吃食當真方便,不似從前,還需踩著點兒排隊才行。”
這位是從州橋夜市擺攤起就在的追隨者了,憑她搬了兩回地方,都能頭一個找來。
虞蘅被這種吃貨精神給感動,贈予他一碟炸雞叉骨。
雞叉骨不是什麼值錢玩意兒,裹上面糊炸得金黃焦酥,戴官人滿嘴油光,嘖嘖稱贊:“這雞骨吃著有豕肉味。”
同伴笑話他:“才吃兩盞就醉了,一會回家莫要摔跟頭才是。”
戴官人虛眼看雞骨,奇怪道:“當真是我喝醉了不成?”
其實並非他醉得厲害,而是這盤雞叉骨用的炸排骨剩下的油,自然沾上了豬肉味,虞蘅一笑,扭頭囑咐阿柳將藕孔裡泥垢洗淨些。
前面有客人點了招牌的“炸排骨”,又要了“魚鯗燒肉”、“炒藕”、“醋芹”與一角碧澗酒。
炒藕須得現炒才脆甜,像燉肉這種功夫菜則是早就燉在爐子上,炸排骨也早炸好了一道,只待下鍋複炸就能端上去,因味道好,也不怕賣不出去。
虞記的招牌菜,多以豕肉為原材料,譬如炸排骨、譬如八寶圓子,又譬如大名鼎鼎紅燒肉,也有魚、羊。
對於虞蘅終於肯開發羊肉選單這事,阿柳很是贊同:“蘅娘子早該做些羊肉來賣。”如今市面上不管正店腳店,哪有不賣羊牛隻賣豬肉的。
虞蘅看她一眼,她那是不想嗎!
羊肉珍貴,不一定每日都買得著,虞蘅幽幽嘆氣。
因戳到她傷心處,阿柳招來了阿盼一個白眼。
阿柳不服氣:“既閑著,怎不來幫我削藕,還有這醋芹,趕緊給客人端去!”
起初阿柳還顧忌阿盼資歷久,如今也越發放開了,二人性格不合,互看不順眼,就好似天雷遇上地火,爭鋒鬥嘴是常有之事,為一點雞毛蒜皮都能吵得不可開交。
這時候要麼虞蘅出面把兩人拉開,要麼阿玲請走一人幫忙,才能暫且熄火。
阿柳支使阿盼做事,對方通常是不理的,可這次尋的卻是正事的由頭,阿盼很是憋屈地端走了那碗醋芹,再回來時氣呼呼:“客人催菜,你的藕如何還沒好?”
“這藕泥多,如何快得了?難道端上去與客人吃泥?”
唇槍舌劍地來往了一番,虞蘅聽不下去了,往一人嘴裡塞了塊排骨:“吃。”
嘴裡啃著肉,還要互瞪一眼。
虞記的炸排骨,頭一天開張就廣受好評,有客人吃光了整盤還意猶未盡,夾起最後一塊問:“虞娘子這炸豕骨怎一股子清香,不似別家豕肉油膩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