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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書記,是一縣最主要的官員。
陳峰的手上掌握著一筆數額可觀的備用資金,主要用於在緊急情況或意外事件的不時之需。
高架快速道的突然倒塌,完全屬於意外事件和重大事故。陳峰現在完全可以動用這部分資金,並能以合適的名義,來補齊這些民眾賠償的差額。
不過陳峰考慮到自己才到高橋縣不久,完全不清楚縣委縣政府領導成員的情況,同時他隱隱感覺到在看似平靜的高橋縣官場表面下,有些暗流湧動。
這些暗流是什麼?是不是針對自己的?或者說會對自己衝擊有多少大?陳峰並不明白。
有這樣的感覺,完全是他跟在趙軍海書記做秘書多年,從其身邊領悟來的。
趙軍海從京城來到副省級城市,本來起點就高,又做過市長、市委書記、市政協主席,官場起落沉浮多年,早已練就洞察官場暗流、危機的本事。
陳峰先後二次做過趙軍海的秘書,對於這種說不清、道不明,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洞察官場危機與暗流的感覺,也慢慢地領悟了。
後來在擔任江口市明湖風景區管委會書記兼主任時,陳峰自己也是親身感受與體驗了一番,更加提升了這方面的感知。
能夠成為高階領導幹部的秘書,本身的素質一般是不錯的。
跟在領導身邊,親身體驗過這些高階領導幹部如何處理問題、化解危機、下達指示與做出批示,相當於跟在高階師傅面前接受一對一的輔導、一對一的言傳身教。
三五年下來,肯定可以外放出來,完全有能力主持一個地方或一個部門的工作。
這些外放出來的秘書,成為地方主政官員或部門領導後,往往不是由於能力欠缺不能勝任,而是為了原先領導的需要,拉幫結派而出事,或是受不了誘惑,而貪汙受賄。
既然從國家層面來補齊賠償差額的方法不行,陳峰就需要自掏腰包來解決。當然他也明白,由自己直接來出錢,肯定是不行的。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由此造成的後果與影響,會比強壓胡主任進行城鄉居民賠償標準一致的危害還要大。
一是這筆賠償差額的數目比較大,要一百多萬元。陳峰如果什麼名義也沒有,什麼途徑也沒有,就這樣直接拿出來了,那肯定會讓許多人產生聯想。
高橋縣是經濟發達的縣,但縣委書記工作一年,正當的收入只有三十多萬元。陳峰一下子就拿出了一百多萬元,不是貪汙受賄是什麼,完全說不清、道不明。
二是陳峰作為縣委書記,帶頭出錢了,那縣委、縣政府的其它領導怎麼辦?出不出錢?要出多少錢?
在平時的慰問、捐款活動中,讓這些領匯出個幾百上千的,可能不會有什麼意見,畢竟這些領導的收入比許多人要高,各種福利與補貼也不少。
不過要讓這些領導一下子拿出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幾十萬元,相信沒有一個領導會願意的。
所以說,陳峰目前雖然不差錢,但絕對不能這樣簡單的拿錢出來,給自己添麻煩、拉仇恨。
做好事、想公平,也要講究方法方式。
在出錢的同時,還要想個名目出來,做到事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