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她唯一的兒子,可以有恃無恐。
陶勇對自己親孃的瞭解,還沒暗娼館的老鴇多。
好歹在自己的場子裡討飯吃十來年,老鴇抹了兩滴淚:“她呀,年歲大了,手頭沒幾兩餘錢,無處可去,只能在我這繼續待著。”
三十幾歲,是很多娼妓尋求後路,為自己贖身的年紀,老鴇也勸過劉氏,但劉氏只笑笑不聽,身上的銀錢還是源源不斷送給兒子。
“她許久未歸,你緣何一直不報官?”衙役追問。
“劉氏與我未簽過賣身契,她是自由身,聽她說,這次回去是看孫兒去的,奴家以為,是兒子回心轉意,收留了她也不一定呢。”
誰能想到人居然死了。老鴇見不到人,以為留在兒子家,沒報失蹤,陶勇以為她回了娼門,當然也不會報失蹤,這才導致案發至今已近一月,都找不到屍源。
老鴇提供了一些劉氏的身體特徵,最明顯的一處,是她生下來時,右腳上有六趾,被爹孃認為不祥,砍了一根下去,留了疤痕。
桃花塢的失蹤者高小梅是幾個受害者中最長的,今年已經三十九歲。
她原是家裡的童養媳,早就沒有孃家。
丈夫比她小十歲,身體自幼就不好,好不容易養到十五歲,兩人圓房,沒出半年,她剛懷上,丈夫便病重不治而亡。
夫家人嫌她剋夫,在她生下兒子後,月子裡就七百文錢將她賣給了同村另外一個老光棍。
老光棍好吃懶做,家裡窮得叮噹響,高小梅被迫嫁過來,每日洗衣做飯,還得跟著外出打短工掙錢給老光棍買酒,不然就會遭到毒打,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最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原本的夫家人對她的態度。他們顛倒是非,混淆黑白,說她耐不住寂寞,跟老光棍不清不楚。
她丟掉半條命生下的兒子非但不認她,還時常上門辱罵她不守婦道,怎麼還不去死。
就在兩個月前,老光棍睡了一覺後再也沒醒過來,與她也沒有一兒半女,操勞半生,她再次面臨被人趕出家門的困境,天大地大,竟無她容身之處。
村裡人在她失蹤之後,都以為是她自行離開。
至於她有什麼特徵?兩年前被老光棍打斷一條腿,自那之後有些瘸算嗎?
時隔月餘,被發現的三名死者已然草草下葬,李聞溪頂著惡臭,挖來淺淺的埋屍坑,掀開草蓆,觀察兩具無名屍的對應位置,高度腐敗的一個好處,就在於想要觀察骨骼變得容易許多。
一具腳趾骨確有異樣,應當是劉氏。
另一具右腿腿骨骨折後並未治療,癒合位置有重疊自愈後形成的瘢痕,腿骨自然比正常的要短一些,八成就是高小梅。
屍源確定了,這些死者的共通點也一目瞭然。
都是喪夫寡婦,都有至少一個兒子,兒子留於夫家,她們自謀生路,都與兒子的關係冷淡甚至惡劣。
這樣的幾個社會底層婦女,無錢無權,生計艱難,又會招惹了誰,引來殺身之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