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這一身份,無論哪朝哪代都很尷尬,夫家有錢有閒,多養一口人自然無虞。
普通百姓之家,適逢戰亂,好不容易安定下來,生計都難以為繼的情況下,只留孩子,趕走寡婦之事屢見不鮮。甚至有些心狠的,連孩子都一併趕走。
這些被趕出家門的可憐女子,若孃家心善,還能過得好些,若走投無路,賣身為奴或墮落為娼,下場悽慘的,亦不知凡幾。
林泳思馬上再派人手,尋找鄭家村附近下落不明的寡婦,這一次,線索反饋得很快。
鄭家村,以及離得不遠的桃花塢各有一個符合要求的失蹤者。
鄭家村東頭的陶家,老二陶敏十三年前意外摔死,時年二十三歲的劉氏喪了夫,被趕出家門,與兒子分離。
她是遠嫁過來的,孃家人早斷了聯絡,走投無路之下,聽人說入了暗娼門。
她的兒子陶勇對衙役的訊問很是牴觸,不願意提及那個讓他丟人現眼的娘。
劉氏離家時,他才五歲,所有人都在對他說,他娘不要他了,去城裡當娼婦,他是娼婦的野種。
十來歲時,他跟同村的小夥伴打架,對方的爹孃指著他的鼻子罵,說他娘不要臉,他也不要臉。
在他二十年的人生當中,娘這個字,代表的不是溫馨關懷,而是恥辱。
所以哪怕劉氏時常會回來看他,這麼多年未曾間斷,送衣送食,他也還是看不起這個娘,因為她的存在,讓他抬不起頭。
他木訥地站著,聽到衙役問他:“你最後一次見你娘,是什麼時候?”鄭家村離發現屍體的團山腳下太近了,劉氏很可能就是在附近遇害的。而她回鄭家村只能是來看兒子的。
“上個月初十。”以前他小的時候,他娘一個月來一次,他嫌棄討厭,惡語相向,後來他長大了,他娘三個月來一次,他沉默無言。
東西照收,但卻從不叫她一聲娘。
劉氏來鄭家村的時間,與推斷的三號女屍死亡時間很接近。
“你娘身上有什麼特徵嗎?”屍體已經看不清長相了,只能依靠別的特徵來辨認,這是李書吏交代的必須要問的問題。
“小的不知。”為什麼要問他這些問題?他跟那個女人很熟嗎?一年見不上幾次面,連話都說不上幾句。
“說說你們最後一次見面的情形。有沒有發生什麼特殊的事?注意到附近有什麼人嗎?”
一切都跟平常差不多,劉氏拿出五錢銀子,三尺綢緞與兩包細軟糕點與他,說是給孫子的滿月禮。
陶勇兩年前娶妻,今年得了個兒子,長得虎頭虎腦,很可愛。
五錢銀子可不少,他農閒時節打零工,累死累活一個月,才能得二錢銀子。
果然當娼婦就是掙得多,他一面嫌棄這錢不乾淨,一面又心安理得地收下,對於劉氏得寸進尺想要見一見孫子的要求,拒絕得很乾脆。
“有你這樣的祖母,孩子日後會像我一樣,在村子裡抬不起頭來,你還是別見了,晦氣。”
劉氏是哭著走的,一面罵他好狠的心,一面跑遠了。
他當時覺得無所謂,反正這個女人過幾個月還會跟沒事人一樣來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