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然嚴肅說:“哦,同謀犯!你對你自己作出了多麼嚴重的指控!可我覺得,要是你真跟焦和平同謀了什麼,那也只是肉體。說實話,你們之間的戀情不那麼常態,所以需要用‘同謀’這一特殊方式來確保它的持續性和隱秘性。可你愛上他毫不奇怪:你是青春女孩,需要溫情,加之你少女時代彌足珍貴的初戀失敗了,難免對他動心了。”
“有道理。”
“你的愛太熾烈了,夢想跟他永遠好下去,所以就不理智了,詛咒你姐出車禍。不過,我覺得,這話與其說是真實的意思,不如說是你對焦和平的火熱表示;與其說是行動犯罪,不如說是‘思想犯罪’。思想犯罪只是隨便想想而已,只要不付諸實施,就構不成真正的犯罪。”
“對啊,我是愛焦才那麼說的!哪想到焦……”
“你沒實際要你姐死,她卻死了,所以你當然要認定她是給姐夫害死的。試問,在這麼一種準癔病狀態下,你對焦的懷疑就可能是客觀的嗎?焦對你有過承諾嗎?照實說。樣本必須是客觀的,不然在它基礎上所作的分析就不準確了。”
“他從來沒有明確的承諾,就說將來跟我在一道或許有可能。”
“他清楚跟你是什麼關系。也就是說,不管他多麼迷戀你,你是他的情人的性質不變。我是男人,他怎麼想我琢磨得透:是個迷人女孩,只可惜是太太的親妹妹,不能跟太太離了婚改娶她,那是會叫人笑掉大牙的;還想怎麼樣,該獲得東西都獲得了。”
“姐一死,他娶就我順理成章!”
“我懂你的意思。我的回答是:作為富豪,他為了娶你而殺你的姐姐,他的太太,未免太冒險了。他有錢吧?”
“相當有錢。”
“看重財富?”
“相當看重。”
“愈加說明我剛才說的對頭了。”忻然笑了,彷彿嘲諷她的幼稚。
“姐要是跟他離婚,帶走他的一半財富,那他會不會起殺心!”
“也許會。”
“那我的懷疑就有根據了!”
“不錯,可必須基於個條件:其一,你姐跟焦提過離婚;其次,她跟焦婚齡已達八年,離婚能夠帶走他的一半財富。焦說過要跟你姐離婚嗎,說過你姐向他提出過離婚嗎?”
“都沒說過。可我這裡前見過舒逸文了,他也說姐從未說過要跟焦和平離婚。”
“就算你姐提過離婚,焦也沒必要殺她,為了什麼道理,我想你能琢磨透。”
“婚齡不到八年,不能平分財産!”
“對!”
“有點明白了!”
“相信我: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在心情抑鬱的境遇中,在産生一念之差的時刻,在太急著去見舒逸文的情況下,你姐都有可能出車禍?”
姚媛全身放鬆了:“是啊,我沒殺姐,焦也沒殺姐,姐純粹死於自己釀成的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