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也有了新風貌,張生由負心人變身為志誠種,鶯鶯形象也更為豐滿細膩。
而在藝術方面的話,《董西廂》充分發揮了諸宮調說與唱相輔相成的特點,將敘事與抒情結合起來,既曲盡其妙地敘述了男女主人公波瀾起伏、好事多磨的戀愛故事,又深入細緻地刻劃出人物的情感世界和心理活動。
至於雜劇的來源,這裡可以簡單的給大家說一下,因為眾所周知,我國戲曲藝術經歷了漫長的孕育過程,到宋金時期而漸趨成熟,為元人雜劇的產生準備了充分的條件。
根據一些殘餘的文獻記載來考查,原始社會反映農牧生產等內容人的歌舞中就已經包含了戲劇的萌發。
此後隨著階級社會的出現,巫風盛行,從《詩經》中有關祭祀的舞樂和《楚辭.九歌》來看,它們歌舞的內容主要是對於祖先或神靈的祝頌。
此外,民間還有種種歌舞,如《詩經》陳風中的《宛丘》、《東門之》裡看到的一些簡單的描寫。
到春秋、戰國之際,在專司祭祀的巫覡以外,又產生了專門供人娛樂的俳優。
俳優雖然中介以滑稽的語言行動來替宮廷貴族製造笑料;然而他們的出現也利於戲曲藝術某些因素的積累。
一直到西漢統一帝國建立後,以競技之主的角觸即百戲)開始盛行,它廣泛地彙集了民間的表演藝術,並且接受了西域文化的影響。
其中包括《東海黃公》一類的戲劇性故事的演出。
漢樂府吸收的“燕趙之謳,秦楚之風”,以及漢魏以來在民間流行的平調、清調、雜舞、雜曲,也都輾轉流傳,給唐宋以來組成戲曲藝術的歌舞、音樂以影響。
在南北朝對立時期,由於北朝的社會矛盾更復雜,也更尖銳,出現了“撥頭”、“代面”、“踏搖娘”、“參軍”等具有一定故事內容和戰鬥意義的表演藝術形式,在唐代繼續流行,並有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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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體現了表演藝術的逐步成熟,為我國戲曲的形成閃備了良好的條件。
但由於我國封建社會進展的遲緩和戲曲需要融合多種藝術因素的特點,民間歌舞和各項表演藝術中雖然都有一些戲劇性質的演出,卻始終沒有發展成為真正的戲曲。
因此說從唐代到宋金時期,是我國戲曲的形成期。
到了唐代以後,各種藝術都獲得了高度的發展,它們從多方面推動了戲曲的誕生。
“宴樂”集中代表了民間和外來樂曲的最高成就,完成了中國音樂聲律的大轉變,宋元戲曲的樂調主要是按照宴樂的宮調來分配的。
唐代舞蹈有“軟舞”、“健舞”之分,而且產生《樊噌排軍難》一類故事為盛行,而且已有歌唱和音樂伴奏。唐代中葉以後,伴隨著城市經濟的繁榮,城市中開始出現集中游藝場所,如首都長安的慈恩、青龍、薦福、永壽等大寺院。
與此同時,變文、市人小說、以及文人傳奇小說的產生和流行,為後來的戲曲提供了豐富的題材。
北宋時在唐參軍戲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雜劇和後來的金院本都是戲劇的雛形。
雜劇分豔段、正雜劇、雜扮三部分演出。豔段類似話本的“入話”;正雜劇共有兩段,演出完整的故事;雜扮則多為調笑性質的段子。
演員也由參軍戲的兩個角色擴充到四人或五人為一場。
演員有屬於官方的“教坊鈞容直”、“諸軍繳隊”和民間的“露臺子弟”。
像是在《東京夢華錄》中就記錄了中元節演出《目連救母》雜劇的情況,書中說:“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增倍。”
由此我們可以推知當時雜劇盛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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