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使負責“經畫邊鄙軍旅之事”,其始多為統兵之官。
如“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內侍童貫為之。”
“宣和末,姚古為京畿輔郡兵馬制置使。”
“靖康初,种師道為河東路制置使,錢蓋為陝西五路制置使。”
“建炎元年,有招捉盜賊制置使,自王淵始。”
“三年有行在五軍制置使,自劉光世始”。
隨著戰爭的持續與發展,不久就出現了安撫使、制置使合一的趨向。
並且制置使的設定隨著宋金、宋蒙的和戰和戰局的變化呈現出階段性與地域性等特點。
建炎三年六月八日,浙西安撫使康允之為防秋始帶本路制置使。
雖然兩月後撤銷,但卻開創了南宋一路安撫兼制置使的先例。
此後淮西等路續有設定。制置使設定之初,權任頗重。
據載,“初,建炎元年,詔令安撫、發運、監司、州軍官,並聽制置司節制。其後,議者以守臣既帶安撫,又兼制置,及許便宜,權之要重,擬於朝廷”,三年,“詔止許便宜制置軍事,其他刑獄、財賦付提刑、轉運”。
四年五月,金人北撤,局勢稍見緩和,“又詔諸路帥臣並罷制置使之名,惟統兵官如故”。
這是第1階段,由於戰爭並未結束,內亂依然嚴重,因而制置使不可避免地仍要設定,於是,紹興三年九月十五日,以江南西路安撫大使趙鼎充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
從此以後,“席益帥潭,李綱帥江西,呂頤浩帥湖南,皆領制置大使”。
紹興和議前後,各路安撫使先後罷兼制置,僅四川於紹興十八年復置。
這是第2階段,到紹興三十一年,為抵抗金主完顏亮的南侵,宋先後任命劉錡、成閔、李顯忠、吳拱等為淮南江東西浙西制置使、湖北京西制置使和淮東、淮西制置使,負責兩淮、京湖地區的防務。
諸司之中,湖北京西制置司,設定時這是第3階段。
開禧(1205年1207年)北伐,二年四間最長,至乾道元年六月始撤銷。
不久,又置沿江制置使,以知建康府葉適兼。
三年二月,葉適改任江淮制置使,建康守臣,遂有江淮制置之名。
嘉定十二年(1219年)九月,江淮制置司罷,復置沿江制置司,治建康府。
同時置淮東、淮西兩制置司,治於楚、廬兩州。
紹定三年(1230年),以李全犯淮東,復置江淮制置大使。
明年,置江淮安撫制寶慶三年(1227年),楚州軍亂,置大使。
六年,復為沿江制置使,不兼兩淮,直至宋亡。
淮東制司始移至揚州,淳佑二年(1242年),李曾伯知揚州,以淮東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直至鹹淳九年(1273年)。
此後淮東、西制置司又分為兩司,直至宋亡。
湖北京西制置使至晚於嘉定元年已設,據《宋會要職官》4,之17所載,嘉定二年二月五日有詔,命“京湖制置司歲舉改官並依四川制置司體例,理為職司”,即為明證。
嘉定十年,為抗擊金兵,制置司移至襄陽。
端平三年,襄陽失守,此後京湖制司基本上仍在荊南。
景定元年(1260年),移至鄂州。
鹹淳七年,再返回荊南,直至宋亡。
四川安撫制置使於紹興十八年復置後,與宣撫使或互置,或並置,直至宋亡。
其間變動達10餘次之多,其治所一般設在成都。
嘉定二年以後,由於政治、軍事形勢的需要,往往移至興元府、利州,甚至一度置於沔州。
淳佑二年以後,成都淪陷,川西殘破,制置司東移至重慶府,直至宋亡,這是第4階段。
這一階段安撫制置使設定時間最長,達70年之久,發展也最充分。
在這一階段裡,在北面主戰場,逐漸形成了四川、京湖、兩淮三大戰區,宋亦相應地設定了三大安撫制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