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佑以後,上述諸路安撫使體系配備完畢,基本定型,這樣自皇佑元年迄於北宋末年宋王朝對東南地區的軍政體制大約進行了4次重大的調整。
第1次為皇佑時期,在皇佑元年正月乙卯,宋朝政府因兩浙轉運司之請,令“自今杭州專管勾一路兵馬鈐轄司事”。
這次改制僅限於兩浙,不過,不久就擴大到整個東南地區。
皇佑三年正月丙子,又詔令“江寧府、揚州、廬州、洪州、福州並帶提轄本路兵甲賊盜公事”,並“益屯禁兵。仍分淮南為兩路揚州為東路,廬州為西路”。
同年,兩浙也分為東西兩路,“杭、越守臣各兼兩路屯駐駐泊兵馬鈐轄”。
第二次在嘉佑四年,直接動因是“知福州燕度言閩故多盜,請少假事權經制一路”,遂進一步增強東南諸路的統治力量。
具體措施是“淮南東路揚州、西路廬州、江南東路江寧府、西路洪州、湖南路潭州、浙東路越州、福建路福州併兼本路兵馬鈐轄,就置禁軍、駐泊禁軍三指揮,越州、福州置禁軍二指揮”。
“逐路選嘗歷任武臣二員為兵馬都監,浙東、福建路一員”,“以專訓練,毋得差出”。
宋廷這兩次的措施,看來主要是恢復前期東南地區一路軍政合一的體制,同時增加了該地區的軍事力量。
至於第3次,則是在徽宗大觀三年,時宋廷認為“東南久安,兵勢寡弱,人輕易搖,當謹不虞之戒”,因此,於十二月癸巳下詔,“以揚、江寧、杭、越、洪、荊南、潭、福及廣、桂為帥府,真、江、潤、明、虔、靖、邵、泉、封、邕為望郡。
帥府仍兼總管,用侍從官。望郡以郎官以上為之。又定帥府屯兵二千,望郡一千”。
但是,據《淳熙三山志》所言,四年罷帥府、總管,依舊制”云云,恐這次改制又全面廢除。
最後的第4次是在宣和三年,當時雖然方臘被擒,可是他的餘部尚存,於是宋“詔杭越州、江寧府、洪州守臣並帶安撫使”,以處理東南善後事宜。
要之,至北宋末年,宋朝先後在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陝西、廣南諸路設定了17個經略安撫司或安撫司,而在東南、川峽諸路設定了11個鈐轄司,以總一路兵權。
南宋時期的安撫制置使靖康二年(1127年),北宋滅亡。
四月,徽、欽二宗被俘北去。五月,高宗即位。
六月,宰相李綱為收拾殘局,提出中興大計。
他“請以河北之地建為藩鎮,朝廷量以兵力授之,而於沿河、沿淮、沿江置帥府、要郡、次要郡以備控扼”。
沿河略而不言,“沿淮帥府二,治揚、廬。沿江帥府六,治荊南江寧府、潭洪杭越州。大率自川陝(峽)、廣南外,總分為十九路,每路文臣為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總一路兵政,許便宜行事,武臣副之”。
李綱雖然不久免職,但這一建請卻被採納,並次第付諸實施。
建炎元年,杭州、洪州、揚州、潭州、江寧府並升帥府。二年,廬州、荊南府並升為帥府。
福州最晚,三年亦升為帥府。越州未見置帥府之時間,恐史文遺闕,其事體與杭州同,設定帥府亦當在元年。
川峽地區安撫使的設定,稍晚於東南諸路。
建炎三年十月,知樞密院事張浚充川陝等路宣撫處置使,受命統一指揮和協調西部戰區軍政事宜。
張浚入蜀後立即著手調整川陝軍政機構,“徙端明殿學士、知熙州張深知利州、充利州路兵馬鈐轄、安撫使”,而“知成都府盧法原去利州路兵馬鈐轄不兼”,從此,利路置帥,成都帥臣不再兼利州路兵權。
景德六年以來形成的體制,至此結束。
而成都府路的話,據《方輿勝覽成都府》條的記載,自“罷兼兩路”後,也“始帶一路安撫使”。夔州路稍晚,四年五月始置帥,以知夔州兼任。至於潼川府路,則遲至乾道六年始置,“依舊瀘南置司”。
加上廣南東、西兩路與京西南路,這樣,南宋十六路安撫使就全部形成。
安撫使路至此也始成為1項通行於全國的制度。
由於自建炎以來處於戰爭狀態的緣故,浙西路、江南東西、荊湖南北等路,各安撫使的治所、轄區多有變更,江淮、京西、荊湖南北一帶,建炎、紹興間甚至複方鎮之制,設定鎮撫使,然均終復如舊制。
惟京西南路與利州路與北宋異制,可得而言。
大抵京西南路自建炎南渡後兩度淪陷,紹興收復後重建,以襄陽為一路帥司治所,轄襄陽1府、隨房均郢4州與棗陽、光化2軍。
利州路則自紹興十四年起分利州為東西兩路。
從此以後,直至端平前後,利州路分合不定,達10餘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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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合則以興元為治所,分則以興元府、興(沔)州為治所。
分時東路轄興元1府、劍利閬金洋巴蓬7州、大安1軍,西路轄階、成、西和、鳳、文、龍、興7州。
在安撫使制度逐漸推向全國的時候,制置使也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