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江南路亦因轄境遼闊、不便轉運使按巡,於天禧四年(1020年)四月,分為東、西兩路。
全國因此就分為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江南東、江南西、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廣南東、廣南西等十八路,這是有宋一代行之最久的行政區劃。
景德(1004年1007年)時,開封府所屬17縣命朝臣提點,謂之“開封府界”。
皇佑時(1049年1053年),賈昌朝以“漢唐都雍,置輔郡,內翼京師。
國朝都汴,而近京諸郡皆屬它道,制度不稱王畿”。
因此,他建議“析京東之曹州、京西之陳、許、鄭、滑州並開封府,總四十二縣為京畿”。
五年十二月壬戌,遂詔以5州為輔郡,隸畿內,置京畿轉運使。
但至和二年(1055年)十月己丑,為防範宦官攫取兵權,詔罷京畿,恢復府界。
“其陳、許、仁宗時,京畿路的存在,尚不足兩年。”
“嘉佑四年(1059鄭、曹、滑各隸本路,為輔郡如故”。
此後,益州復升為成都府。而益州路也因之同時改名成都府路。至此,仍為天禧十八路之制。
神宗厲行新法,此時路制亦變動頻仍。
熙寧五年(1072年),“淮南分東、西路”,“分陝西為永興、秦鳳路”,京西分南、北兩路。六年,“分河北為東、西路”。
七年四月,又分京東、兩浙為東、西路。
九月,兩浙複合為一。九年五月,兩浙復分,十年五月複合。是為二十三路之制。
元豐元年(1078年),稍作變通,詔“河北東西、永興、秦鳳、京東東西、京西南北、淮南東西路轉運司,通管兩路,以河北、陝府、京東、京西、淮南路為名。
兩路“錢穀並聽移用”。此舉既有利監司的按部,又可均調相關兩路的財用,故宋人仍目元豐以後為十八路之制。
如元佑元年(1086年)正月,時五路提刑司尚未合併。但司馬光在《三省諮目》中,仍以“十八路監司”為言。
並且,六年十二月朔,範祖禹亦言,“祖宗肇造區夏,剗削藩鎮,分天下為十八路”。
崇寧三年(1104年)七月,復置京畿路。
其後所隸變動不常,然京畿路一直延續至南宋初年。
大觀元年(1107年),割廣南西路之融、柳、宜州及若干新拓羈縻州,建黔南路,以融州為帥府。但三年即併入廣西。
重和元年(1118年),梓州升為潼川府。梓州路因之改稱為潼州府路。
宣和四、五年(1122年1123年)間,相繼收復燕雲之地,建燕山府、雲中府兩路,是為《宋志》所言26路。然不旋踵,兩路盡失。
此後到了南宋時期,轉運司路再度有所演變。
因為眾所周知,高宗蒼黃南渡,金人鐵騎所至,江淮湖浙盡為兵燹之地。
於是,建炎四年(1130年),“置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路鎮撫使”。
“除茶鹽之利,國計所繫,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並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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