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給雍正留下深刻印象,在其登基後並不記恨此事,反而認為鄂爾泰是明辨大是大非之人,可以委以重任。
雍正元年1723)正月,鄂爾泰被任命為雲南鄉試副主考,同年五月,被越級提拔為江蘇布政使司,成為地方大員。
雍正對西南事宜尤為重視,雍正三年九月又晉升鄂爾泰為廣西巡撫,後改封為雲南巡撫,管理雲貴總督事,雍正四年正式授予雲貴總督,節制廣西,委以改土歸流重任,對於鄂爾泰,康熙帝曾言:“卿,朕奇臣也!此天以卿賜朕也。”
正是對於鄂爾泰的正確使用,才保證了改土歸流的順利實施,鄂爾泰也成為雍正帝三大心腹之一。
至於改土歸流的原因的話,有很多,首先是政治原因。
怎麼說呢,從1644年清軍入關到雍正帝執掌政權,在這以將近80年的時間,清政權也從襁褓中的嬰兒漸漸成長為青壯年。
清朝初年,滿族剛剛立足中原,各地反清勢力風起雲湧,清政權的執政重心放到了平剿起義軍和防止南明政權死灰復燃上,無暇顧及土司事宜。
康熙帝在位61年的勵精圖治,進一步加強皇權,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設立了以南書房為核心的政治制度。
據《清聖祖實錄》記載,康熙帝言:“天下大小事務,皆朕一身親理,無可旁貸。若將要務分任於人,則斷不可行”,他一方面限制滿洲貴族的權力,加強皇權,剝奪了各旗王公具有干預旗務的權力,廢除“軍功勳舊諸王”統兵征伐的傳統,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政治影響力,樹立皇權權威。
此後康熙高瞻遠矚,認為“藩鎮久握重兵,勢成尾大,非國家利”,平定三番,極大鞏固了清政權的執政地位,同時起到了樹立康熙帝的威嚴,籠絡了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
於是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命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打敗鄭氏家族,一舉收復了臺灣,設立了臺灣府,加強了對臺灣的管轄權。
同時面對沙俄對我國北部邊陲的不斷侵擾,康熙對黑龍江地區的俄國據點雅克薩採取了有力的軍事行動,雅克薩之戰的勝利扞衛了東北邊疆一百五十多年的和平穩定。
對蒙古葛爾丹部,康熙採取堅決打擊的策略,親征葛爾丹,平定了準噶爾貴族叛亂,有效的維護了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安定了祖國西北部疆域。
為有效管理西藏,康熙首先承繼順治帝冊封達賴政策,面對佔據西藏北部的準噶爾汗國軍隊,康熙於1718年至1720年康熙五十七年至康熙五十九年)間派兵入藏,擊敗準噶爾汗國軍隊。
此後,清朝又分兵駐藏,並任命官吏協助達賴班禪分理前後藏相關事務,穩定了西藏局勢,使其處於中央有效控制之下。
康熙一朝,使清政權統治進入全盛時期,這為雍正帝實施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雍正帝開始將治理國家的注意力投入到土司盤踞的祖國西南方。
土司積弊由來已久,到雍正時期,土司制度已帶有濃厚的地方割據性質,大的土司領地比貴族公侯屬地都要多幾倍,各個土司在其勢力範圍儼然一個個的獨立王國,土司經常對中央的號令視若罔聞,中央對土司轄地失去控制權,正常的國家職能得不到發揮,極大的削弱國家的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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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認識到處理土司問題,不能再像以前朝代那樣,“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指標不至本,大規模、有序性處理土司問題已迫在眉睫,加強中央政府對西南的絕對控制權。
還有就是經濟原因,因為土司制度代表的封建領主經濟,農奴完全依附與土司,被牢牢的束縛在土地上,而土司轄區內的一切資源均屬於土司所有並且世代承襲,土司管轄區域是封建農奴社會形式,這一經濟制度逐漸走向其衰落期,它嚴重阻礙了封建經濟的發展,被社會主流的地主經濟所不容。
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主要體現在以貨幣地租為主,這需要能夠自由買賣的土地和具有人身自由的佃農,所以代表封建地主利益的清政權需要推行改土歸流,來瓦解落後的領主經濟制度,建立新的地主經濟制度。
廣西商品經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形成一定規模,這也衝擊著封建領主經濟。
在很多州縣都出現了具有當地特色的圩市,例如平樂、梧州、貴縣、大新縣的圩市比較有名,這些圩市在當地區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並且成為當地的貨物集散中心,但是土司制度的存在,阻礙了區域間的經濟交往,影響了商品貨物的有序流通,使當地經濟停滯不前。
以及社會原因,土司與土民的矛盾日益尖銳逐漸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這個矛盾構成了是實施改土歸流的重要社會原因。
土司肆虐子民,對所屬百姓進行超經濟強制和沉重的剝削,土司所作所為令人髮指,可以“取其牛馬,奪其子女,生殺任情,土民受其魚肉,敢怒而不敢言”,在廣西,土司對土民的態度往往是“視土民若奴隸,遇事恣意誅求”,。
更有甚者捉人“割做太監”。雍正帝曾言:“向來雲貴川廣以及楚省各土司,僻在邊隅,肆為不法,擾害地方,剽奪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殺,爭奪不休,而於所轄苗蠻尤復任意殘害,草菅人命,罪惡多端,不可悉數。”
土司之間為爭奪地盤而仇殺紛爭時有發生,據記載,廣西恩成土司岑欽在搶奪田州土地時,殘忍殺害土民50餘家,後岑欽聯合泗城土司岑應攻佔田州,殺戮百姓餘人,泗城與上林土司的仇殺長達數十年,使土司地區人民流離失所,損害了當地土民的財產安全,威脅著土民的人身安全。
面對土司肆意妄為,草菅人命,當地土民為了改變自己的地位,也與當地土司進行激烈的反抗鬥爭,順治五年,陀陵縣人周仲率千餘人起義,使當地土司倉皇逃亡他境,康熙六十一年,羅文剛率眾起義,殺富濟貧,致使“官吏莫敢拘捕”;到雍正初年,上林縣樊匡科、樊李王舉旗起義,沉重打擊了腐朽的土司制度,這些反抗鬥爭也使統治者認識到土官制度若不廢除,西南地區無法進行有效管理,土民難有安寧之日。
最後是文化原因,要知道實施改土歸流能夠到達“以漢化夷”的目的,這樣便於更好的控制祖國西南方各民族,維護祖國統一,雍正帝曾強調對待西南民族須“化其頑梗,期其善良”。
清代人口流動性較大,流入廣西的人口主要為一是平民,二是流放發配人員。
據記載,廣西多礦場,很多廣東人“承開報採,紛然接踵”;僅南丹一處,在雍正年間就有十萬餘人在此開採。
廣西曆來作為安置犯人的重要地區,其各府儲備糧食時多設有“軍流遣犯口糧”,慶遠府為1007石,桂林約700石。
大量外來移民湧入廣西,使當地人口分佈情況發生變化,在一些地方漢族人口成為主體,這潛移默化的改變著當地居民的思想意識,使逐漸形成忠於君主的觀念。
這種君尊臣卑的觀念,是邊疆少數民族對漢封建文化的認同,這種認同感使土司制度逐漸失去思想基礎,推動改土歸流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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