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羈縻思想源於先秦的“五服制度”,據《國語·周語上》載:“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候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此“五服”就是少數民族或是各小邦國向中原王朝朝貢,表達臣服之意。
簡而言之,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傳統統治理念。
“五服制度”後演變成“六服制度”、“九服制度”,其內容本質沒有變化,但對各服的貢奉規定也愈發詳細,以期達到“近無不聽,遠無不服”的統治效果。
其次是從武力征服到“和親”政策。
確實,大家都知道,兩漢是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初步形成的時期,唐朝是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空前繁榮時期,而清初期的強大但難以阻止其作為封建王朝的衰落,與其相適應的“羈縻制”也表現出了不同的程序,它形成於漢,完善於唐宋,衰於明清。
漢高祖劉邦經過8年戰爭於公元前202年統一了天下,他在處理民族關係、制定民族政策時,繼承了要服荒服的思想,並且把這種思想具體措施化。
而整個漢朝與匈奴關係一直是民族關係的重點,稍有不慎就會危及社稷,而漢代歷朝君主也是把漢匈矛盾作為行政的重中之重。
而在其餘邊境,扶持或承認周邊少數民族一個個的小政權,允許其自治,形成了一個個漢朝的屬國,以達到對邊疆的控制,維護邊境安寧。
整個漢朝在處理與邊疆民族關係、建立屬國過程中,“恩撫”和“武徵”這兩種手段大體是交替進行的,並形成一套以“恩撫”“懷柔”為主的羈縻策略,本質都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多民族統一的羈縻政策。
不過公元前200年,劉邦在於匈奴的戰爭中失敗,使他不得不改變之前對匈奴“武徵”的策略,而採取和親的羈縻法,此後這種與匈奴締結和親換取邊境安寧的羈縻法被後世君主所奉行,並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文帝時與匈奴和親,互相約定“匈奴無出塞,漢無出塞,犯金約者殺之”。
公元前101年,且鞮侯單于自稱“我兒子安敢望漢天子,漢天子,我丈人也”。
由此看見,這種以血緣為紐帶來維繫國家之間的關係的策略是很有效果的。
在進行和親的同時,漢朝不斷的向匈奴傳播物質文明、文化文明,進行經濟滲透,潛移默化的改變匈奴人民的生活習慣,加強匈奴對漢朝的依附程度,以鞏固漢匈之間的君臣關係。
《漢書·匈奴傳》載呼韓邪單于在朝見漢天子後,漢賜以“冠帶、衣裳、黃金璽、玉具劍、佩刀、弓一張、矢四發、十、安車一乘、鞍勒一具、馬十五匹、黃金二十斤、錢二十萬、衣被七十七襲、錦繡、雜帛八千匹、絮六千斤”。
此後單于“復入朝”,不但“禮賜如初”,還要“加賜”,而且每次賜與的數額都不在少數。
起初,匈奴人“得漢食物皆去之,以視不如重酪之便美也”,但此後慢慢為匈奴人所接受並視為至寶,逐鞮單于更是曾上書曰:“所賜呼韓單于的竽、瑟、箜篌皆敗”要求再賜。
並且漢朝還對附漢的匈奴給予武力支援,以鎮壓擾邊滋事的匈奴分支,達到以夷治夷的目的。
漢朝扶持呼韓邪單于對抗郅支單于,公元前36年,郅支單于被滅,幫助其重新統一了匈奴,公元前33年呼韓邪單于來朝,表示“願漢氏以自親”,“願保塞上谷以西至敦煌,傳之無窮”。
元帝在詔書中說“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辜,呼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慕禮義,復修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之事。”
“其改元為‘竟寧’,賜單于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
這樣每代單于朝正月並遣子入市,對匈奴形成了有效的統治權。此後直到東漢滅亡,呼韓邪單于及其後裔,一直作為漢政權北面屏障,有效的防範其他部落南侵,對漢朝政權的穩固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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