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相國寺內,“每遇齋會,凡飲食茶果,動使器皿,雖三五百分,莫不咄嗟而辨”。
南宋臨安的飲食業包括茶肆、酒肆、分茶酒店、麵食店、葷素從食店等。
從酒店經營的規模和專案看,臨安酒肆又可分為以下數等第一等為正店,第二等為腳店,或稱分茶酒店,第三等為拍戶酒店,是小型的零賣酒店,第四等為沿街串巷流動叫賣的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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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心店可分為葷素從食店、素點心從食店、饅頭店、粉食店數種。
其名店如有雜貨場前甘豆湯、戈家蜜棗兒、官巷口光家羹、錢塘門外宋五嫂魚羹、湧金門灌肺、五間樓前週五郎蜜煎鋪、太平坊大街東南角蝦蟆眼酒店、朝天門裡朱家元子糖蜜糕鋪、和樂樓、熙春樓等。
臨安飲食業往往仿效北宋開封風尚,也有早市和夜市,而水產品菜餚尤為豐富。
酒樓中各種山珍海味,“凡下酒羹湯,任意索喚,雖十客各欲一味,亦自不妨。
過賣鐺頭記憶數十百品,不勞再四,傳喝如流,便即製造供應,不許小有違誤。
酒未至,則先設看菜數碟,及舉杯則又換細菜,如此屢易,愈出愈奇”。
當地“經紀市井之家往往多於店舍,旋買見成飲食,此為快便耳”。
宋代飲食業當然也呈現階級差別。
如臨安城中“有賣菜羹飯店,兼賣煎豆腐、煎魚、煎鯗、燒菜、煎茄子,此等店肆乃下等人求食粗飽,往而市之矣”。
另有生產糰子、饅頭、灌肺之類的“作坊”,“或有貧而願者,凡貨物盤架之類,一切取辦於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償之。雖無分文之儲,亦可餬口”。
城市中沿街叫賣吃食的小販甚多。
開封的“後街或閒空處團轉蓋屋,向背聚居,謂之院子,皆小民居止,每日賣蒸梨棗、黃糕糜、宿蒸餅、發牙豆之類”。
“番陽城中,民張二以賣粥為業”。
“福州城西居民遊氏家素貧,僅能啟小茶肆,食常不足”。
“饒州市販細民魯四公煮豬羊血為羹,售人,以養妻、子,日所得不能過二百錢”。
在小市鎮和交通要衝也有飲食業。
如“韓洙者,州人,流離南來,寓家信州弋陽縣大郴村”,“地名荊山,開酒肆及客邸。
乾道七年季冬,南方舉人赴省試,來往甚盛”。當時村市市邸店往往兼營飲食,“浦城永豐境上村民作旅店,有嚴州客人齎絲絹一擔來,僦房安泊”。
夫婦“即醉以酒”,圖財害命。“德興南市鄉民汪一啟酒肆於村中”,這又是單一的鄉村酒店。
陸游詩有“三更投小市,買酒慰羈旅”,“牛飲橋頭小市東,店門繫馬一樽同”,“陌上歌呼簪稻穗,橋邊燈火買官醅”,“草市沽寒酒”,“飢從野店烹葵飯”,“小市疏燈有酒壚”等句,都是描寫草市和小市的飲食業。
也由此可見,宋朝飲食之豐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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