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產羊顯然不多,“吳中羊價絕高,肉一斤為錢九百”。有人寫打油詩說“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買嘗。只把魚蝦充兩膳,肚皮今作小池塘。”
不過隨著南北經濟交往的日益密切,京城汴梁的肉食結構也逐漸發生變化。
像是歐陽修詩說,在宋統一中原以前,“於時北州人,飲食陋莫加,雞豚為異味,貴河蟹無等差”。
自“天下為一家”後,“南產錯交廣,西珍富邛巴,水載每連軸,陸輸動盈車。溪潛細毛,海怪雄牙。豈惟貴公侯,閭巷飽蝦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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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蘇軾詩中仍有“十年京國厭肥”之句,說明在社會上層中,肉食仍以羊肉為主。
僅次於羊肉者,當然是豬肉了。
就像早前說過,汴梁城外“民間所宰豬”,往往從南薰門入城,“每日至晚,每群萬數,止數十人驅逐”。
當地“殺豬羊作坊,每人擔豬羊及車子上市,動即百數”。
臨安“城內外,肉鋪不知其幾”,“懸掛成邊豬”,“各鋪日賣數十邊”。
另有“修義坊,名曰肉市,巷內兩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不下宰數百口”,以供應飲食店和攤販。可見這兩大城市的豬肉消費量之大。
當然,在宋代農業社會中,牛依然是及其重要的生產力。
官府屢次下令,禁止宰殺耕牛。
宋真宗時,西北“渭州、鎮戎軍向來收穫蕃牛,以備犒設”,皇帝特詔“自今並轉送內地,以給農耕,宴犒則用羊豕”。
官府的禁令,又使牛肉成為肉中之珍。
如“浙民以牛肉為上味,不逞之輩競於屠殺”。
“秀州青龍鎮盛肇,凡百筵會,必殺牛取肉,巧為庖饌,恣啖為樂”。
雞、鴨、鵝等家禽,還有兔肉、野味之類,也在宋代的肉食中佔有一定比例。
在當時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江河湖海中的水產品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汴梁城市場中出售盤免、野鴨肉、鶉、鳩、鴿、螃蟹、蛤蜊之類。
飲食店出售的菜餚有新法鵪子羹、蝦蕈羹、鵝鴨籤、雞籤、炒兔、蔥潑兔、煎鵪子、炒蛤蜊、炒蟹、洗手蟹、姜蝦、酒蟹等。
開封的新鄭門、西水門和萬勝門,每天“生魚有數千擔入門。
冬月即黃河諸遠處客魚來,謂之車魚,每斤不上一百文”。
據說,淮南“蝦米用席裹入京,色皆枯黑無味,以便溺浸一宿,水洗去則紅潤如新”。
蘇軾描寫海南島的飲食詩說,“五日一見花豬肉,十日一遇黃雞粥”,“薦以燻鼠燒蝙蝠”。
鼠和蝙蝠肉也成為當地的重要肉食。
其詩又稱“粵女市無常,所至輒成區,一日三四遷,處處售魚蝦”。
南方的水產無疑比北方更加豐富和便宜。《寶慶四明志》卷,《魚類》和《淳熙三山志》卷,,《水族》分別記錄了明州(治今浙江寧波)和福州的好幾十種魚類和水產。
地區性的肉食,如“閩浙人食蛙,湖湘人食蛤蚧”,即“大蛙”,而“廣南食蛇,市中鬻蛇羹”。
可見,廣東人吃蛇肉的習俗是古已有之,不過對於作者菌來說,真的是想想就不寒而慄。
宋代對肉類和水產的各種醃、臘、糟等加工也有相當發展。
梅堯臣的《糟淮》詩說“空潭多魚,網登肥且美,糟漬奉庖廚。”臨安有不少“下飯魚肉鯗臘等鋪”,如石榴園倪家鋪。市上出售的有胡羊、兔、糟豬頭、臘肉、鵝、玉板、黃雀、銀魚、鯗魚等。
大將張俊賦閒後,宋高宗親至張府,張俊進奉的御筵中專有“脯臘一行”,包括蝦臘、肉臘、奶房、酒醋肉等十一品。
在廣南一帶,“以魚為,有十年不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