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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萌芽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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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武裝販私茶等嚴重破壞榷茶法的犯罪行為,處以死刑凡結徒持杖易私茶,遇官司擒捕抵拒者,皆死。”

對能拿獲私茶者,給予獎賞,告捕者“一斤以上賞錢三貫文,每一斤加三貫,至三十貫止。”

包括上面說過了,終宋一代,四川茶葉運銷的法律規定主要有三種通商法,茶馬法,茶引法。

所謂的通商法,就是宋初,政府令“川峽諸川偽蜀政令有煩苛刻削害及民者,累詔禁止蠲除之”,明令罷去四川的榷茶法。

蘇轍也曾說過:“五代之際,孟氏竊據蜀土,國用偏狹,始有榷茶之法,及藝祖平蜀之後,放罷一切橫斂,茶遂無禁,民間便之。”

對此,《宋會要輯稿》則雲“川峽廣南州軍止以土產茶通商,別無茶法。”

《宋史食貨志》如是記載“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聽民自買賣”。

至於具體情況如何呢?

且看蘇轍在《欒城集》裡的記載,“邛,蜀,彭,漢,綿,雅,洋等州,興元府三泉縣人戶,多以種茶為生。”

對此,呂陶在《淨德集》中記載得更詳細,“今川蜀茶園,本是百姓兩稅田地,不出五穀,只是種茶,……自來採茶貨買,以充衣食,伏緣此茶本非官地所產,乃百姓己物”。

如稅戶黨元吉“自來相承山壩茶園等業,……趁時採造茶貨,遂日收來堋口,投場貨賣,得錢收買糧食,……並輸稅免役等錢”。

稅戶牟元吉則“自來只是以佃食茶園為業,……指望四月小滿前後,造作訖茶,得錢填還債利,並送納諸般稅賦”。

可見,茶園戶無論是自耕還是佃耕,自己都可以處理茶葉,“乃百姓己物”,“採茶貨賣,以充衣食”,“並送納諸般稅賦”。

正如《文獻通考》所載“民賣茶資衣食,與農夫業田無異。”

“禁其出境”所講的是四川的茶葉只能在川峽境內“聽民自買賣“,園戶和商人不得擅自將茶葉輸出川峽地區。

川茶若要外運,只能由官府經營或經官府許可的商人運輸.如淳化年間,茶園戶出售粗茶,就是由官府許可的商人運輸的,“客人興販雅州,名山,洋州,興元府,大竹等處茶入秦風等路貨賣者,並令出產州縣出給長引,指定只得於熙,秦州,通遠軍及永寧寨茶場中賣入官。”

“仍先具客人姓名,茶色,數目,起離月日,關報遂處上簿,使客人到彼,畫時收賣,如計程大段,過期不到,即令行遣根逐。”

“若客人私賣茶與諸色人及將合入秦風等路貨賣茶虛作永興軍等路,迴避關報逐處者,並依熙寧編敕禁榷臘茶法斷罪支賞”。

可見,茶園戶不能私自運茶出川峽,只有在出茶州縣取得“長引“的茶商才有資格“興販“茶葉,還要按規定路線,“逐處上簿”,按時把茶葉運到指定的茶場“中賣入官”,否則,要受到處罰,”並依熙寧編敕禁榷臘茶法斷罪支賞”。至

於茶引法的話南宋建炎初,成都路轉運判官趙開上書言“榷茶買馬五害“,主要敘述了茶馬法的弊病。

如易生邊患,本錢不易收回,私販公行等。

於是,在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朝廷就令趙開做“都大提舉川陝茶馬事“,趙開“遂大更茶法,官買官賣茶並罷,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與茶戶自相貿易。”

“改成都舊買賣茶場為合同場買引所,仍於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

“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

“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十,夏五十,舊所輸市例,頭子錢並依舊。”

“茶所過每一斤徵一錢,住徵一錢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無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可見,趙開茶引法主要由商人來經營,商人只要執引就可以與園戶交易,調動了商人經營茶葉的積極性,促進了茶葉的交換和流通。

政府除了收茶引錢“春七十,夏五十”外,還有“市例,頭子錢”,住稅,過稅等,總收入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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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建炎四年四川茶利為一百七十萬,紹興十四年(公元1144年)茶引增至每斤十二千三百文,茶利則達到二百萬以上,“川蜀產茶,祖宗時並許通商,熙寧以後,始從官榷,歲課不過四十萬。”

“建炎軍興,改法賣引,一歲所取,二百餘萬,比之熙寧已增五倍。”

而要說到茶馬法的前身,是北宋初年,宋政府在河東,陝西,川i陝三路設定機構,市買少數民族的馬。

如《宋史食貨志》雲“宋初經理蜀茶,置互市於原,渭,德順軍三郡以市蕃荑之馬。”

宋太宗雍熙,端拱時,“市馬之處,川陝則益,黎,戎,茂,雅,夔州,永康軍.皆置務遣官以主之。”

開始用銅錢買馬,後因“戎人得錢,銷鑄為器”,在軍事上,對宋廷不利,且銅錢大量流向少數民族,易導致錢荒,同時銅錢外流,對國家財政也是一大負擔。

於是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3年)“自今以布帛,茶及他物市馬。”

真宗,仁宗時,“自西北宿兵既多,饋餉不足,因幕人人中芻粟”,“以茶賞之。”

宋英宗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薛向上書“秦州山外蕃部至原,渭州,德順軍,鎮戎軍鬻馬,充豪商錢至秦州所賞止得六百.今請於原,渭州,德順軍,官以鹽鈔博馬,使得輕齎至秦州易蜀貨以歸,蜀商以所博引至歧雍換鹽銀人蜀.兩獲其便”,“群牧司請如向言施行。”

也就是商人將茶葉等商品運到西北供朝廷買馬,則可從朝廷手中獲得食鹽,白銀。

四川茶葉開始正式用於陝西買馬,不過,此時仍以絹馬貿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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