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淮南、兩浙、江南等道茶貨雖出賣價例或小有不同,其所收淨榷茶利大約不逾於此。”
這段文字因為沒有涉及引價的情況,所以我們姑且把引價指數定為100,套用前述算式a,則是賣茶價960文x引價指數繩100,640文官府所獲茶利。
這裡的銷售價比成本價高出3倍,成本利潤率高達200。
而且榷茶法規定園戶之茶“其出鬻皆就本場”,也就是由園戶負擔了運費,所以官府成本價只剩買茶價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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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銷售價與成本價之比,高者達倍,低者也是倍,成本利潤率可以說是相當之高。
上述官茶的買賣價格體系與榷茶制度相始終,一直沒有多大變化。
如太宗淳化三年,擔任鹽鐵使的李惟清因淮南榷貨務積壓了萬餘斤嶽州陳茶,於是他把賣價從每斤150文減為100文,結果被貶知廣州。
又如景德三年,因交引發行過多,官茶供不應求,三司請求增加江南茶價而真宗不許。
不管是積壓還是供不應求,宋政府都拒絕對賣茶價做出任何調整,目的就蓯在於透過維持懸殊的買賣差價牟取鉅額茶植利。
3、抑配陳茶、劣茶,犧牲商利,維護官利。
北宋榷茶制度規定,園戶售茶,於官“各有舊額”,茶司機構買茶賣茶也皆有歲額,超額者賞,欠額者罰。
執行官,吏便務求多買,“用為勞績”,甚至令園戶額外製造一些所謂的“不及號茶”,以擴大政府的茶利。
園戶只好“多采粗黃晚牘茶,仍雜木葉蒸造用填額數”。
於是,一方面官府的超額徵購往往超過了茶葉的正常需求量,另一方面大量的假茶、劣茶摻雜其間,又嚴重降低了茶葉質量。
這都必然造成了茶葉積壓,“新時出賣不行,瑙積歲漸更陳弱”,使越來越多的茶葉變得陳腐不堪飲用。
官吏為完成或超額完成賣茶任務,唯一的辦法便是揮舞起經濟強制的大棒,“抑配陳茶~虧損商客”。
透過硬性攤派把損失轉嫁到商人身上。
封建官僚主義之蠻橫,不僅使園戶深受其害,就連商人亦難逃厄運。
4、排斥商營,擴大官營。
其方式,一是如前面所說,嚴禁私販,把商人的貿易活動強行納入官商共營的軌道。
二是儘可能地擴大官營範圍遷。
如川陝榷茶前,“來自陝西客人興販解鹽入川,卻買川茶於陝西州軍貨賣,往還獲利最厚。”[
東南茶葉素來的主要流向之一也是陝西地區,在唐代就已是“茶自江淮而來,舟車相繼,所在山積,欽色額甚多”。
但熙寧七年榷茶之後,永興、鄜延、環慶、秦鳳、涇原、熙河六路“併為官茶禁地,諸路客旅販川茶、南茶、臘茶、無引茶犯禁界者,許人告捕,並依犯私茶法施行”。
官府既在四川買茶,又運到陝西等地賣茶,將產地市場和銷地市場之間的買賣運輸,連成一體,全部由官府獨佔壟斷,不僅幾乎把商人完全排擠出了川陝兩地間長途販運的經營領域,而且把東南茶商前往陝西的長途販運之門也嚴嚴地關上了。
而商人又是怎樣向官府爭奪茶利的呢?
1、私販。
要知道資本增殖的最大訣竅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獲得利潤。
古今中外,商業貿易中對降低成本最有效的法寶大概莫過於繞過政府的限制而進行非法的走私販私了。
在北宋榷茶制度之下,商人向官府爭奪茶利的最常用最有力的武器同樣宕走私。
走私出現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一是官茶賣價過高,二是官茶質量低劣,“捆皆粗惡不可食”。
前者增加了商人的經營表成本,後者自然造成了消費者對官茶的抵制,再加上封建國家無論如何也無法完全切斷茶葉商品生產者與市場之間的有機聯絡,這些都使茶葉走私擁有極其廣闊的活動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