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年間,民間自發成立了消防組織“水龍局”。
清代詩人吳東發看了“水龍”表演後,寫下“數人併力動樞機,呼吸縱送在復右”的詩句,從中看出這個滅火工具不同尋常。
當然,也沒那麼神奇,水龍的原理其實是一抬一壓的木質手柄,和沙漠地區的井一樣,透過擠壓,裝在桶裡的水就會透過軟水管噴出來,軟水管對著火點澆射就能夠滅火,使用起來非常的簡單,也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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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治年間就已經出現了,是比較高階的滅火發明。
除了水龍外還有洋龍,洋龍是西洋科技的一種技術,它也促進了清代消防的飛躍發展。
它是從國外進口的一種機械消防裝置,透過蒸汽原理推動泵活塞快速上下抽壓出水,也叫蒸汽機救火車。
因為是從西洋引進,所以被當時的人們稱為“洋龍”。
正是因為這種蒸汽救火車的出現,從而推動了消防裝備逐漸步入機械化時代。
當然,水龍和洋龍其實都很少見,最常見的,還是太平缸,這是明清兩代時,都非常喜歡用的一種盛水工具。
因為當時紫禁城的房屋都是木質結構,在炎熱的夏天或者陰雨天,打雷的時候很容易起火。
為了防患於未然,在宮殿前都放了很多大水缸,起火的時候方便及時用。
所以這種缸又名“太平缸”,或者叫“吉祥缸”。
在紫禁城中這種水缸大概有300多口,分佈廣泛。
………………
說了這麼多,想必大家對我國的消防發展史已經有一個比較清晰的瞭解了,所以拋卻其他不提,宋朝還真的是一個比較不錯的朝代,很多事情都是從他率先發展出來的。
比如第一次出現“專職消防隊”,剛才說了,這也是中國最早意義上的專職消防隊。
當時宋仁宗制定了非常嚴密的防護措施,挑選了精幹的軍士,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夜間巡查,督促居民按時熄燈,注意把不用的火種熄滅,以及排查一些火災隱患。
如果發現火災要及時報告,並進行合理性的搶救。
同時,他們就要進行密切合作,運送水、維持秩序、救護以及保護受傷的居民。
當時的宋人說,“警察有巡尉之官。”這個“巡尉之官”便是中國最早的警察。
宋代每縣設巡尉一員,相當於警長,“掌閱習弓手警員),戢奸禁暴”。
在城市一級,則設立“廂”,“治煙火盜賊公事”,類似於警察局,廂下面置“巡鋪”,又叫做“巡警”,類似於派出所。
像是前文所說,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餘步,便設定一所巡鋪。
在東京汴梁“每坊巷三百步許,有軍巡鋪屋一所,鋪兵五人,夜間巡警收領公事”。
到了後面臨安城的街道上,則每隔二百餘步設一所巡鋪,《夢粱錄》的“防隅巡警”條說。
“坊巷近二百餘步置一軍巡鋪,以兵卒三五人為一鋪,遇夜,巡警地方盜賊、煙火,或有鬧吵不律公事投鋪,即與經廂察覺,解州陳訟。……遇夜,在官舍第宅、名望之家伏路,以防盜賊。”
顯然,鋪兵這裡的職責,跟現代警察並無什麼不同。
“軍巡鋪”還負有火災報警的責任,鋪兵每日在望火樓瞭望,一發現哪處起火,馬上馳報,即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汲水撲滅,不勞百姓”。
而那些負責撲滅大火計程車兵,則是“潛火隊”的“潛火兵”。
在早期的時候,其實宋代的消防官兵是很專業的,也很有效,比如當時一位大官家裡舉行“夜醮”祭拜鬼神),大舉燭火。
站在望火樓上的瞭望員望見後,見“驟有火光”,以為發生了火災,於是不敢怠慢,立即“馳白廂主,又報開封知府”。
很快,一大隊潛火兵便趕到了這位大員家裡,才知道原來這是一場誤會。
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汴梁城的消防系統的反應的確很快。
只可惜到後來,可能是歌舞昇平太久吧,越來越懈怠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翫忽職守,本該當值不好好當值。
有的乾脆不在,有的即便來了也不盡忠職守,根本不了望觀察,而是在望火樓上睡大覺。
要知道當時宋朝的“潛火隊”配備有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消防裝備,“如防虞器具、桶索、旗號、斧鋸、燈籠、火背心等器具,俱是官司給支官錢措置,一一俱備”。
所以只要觀察瞭望的人用心一點,是根本不可能發生什麼大火的,會被即使撲滅在萌芽之中。
而且他們救火也很有效率,不是蠻幹,比如在救火的過程中,如果遇到火勢過旺、一時難以撲滅的情況,則會根據火勢大小將火源周圍的建築物拆除,留出一段距離作隔離帶,以阻止火勢蔓延(《宋會要輯稿·刑法》),這個方法至今仍在使用。
京師之外,地方救火的情況在《作邑自箴》、《慶元條法事類》中都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