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難度的確不小,可是回報也大啊,正所謂機遇與風險並存,因為如果燕和擲出一個“五純”,便可以贏得燕青販賣的一部分魚。
要是能擲出“六純”的話,那可就賺大發了,能將他全部的魚都拿走。
但燕和如果擲不出“五純”或“六純”,則就要白付錢給燕青。
而據《東京夢華錄》裡記載,在燕青生活的北宋末,開封府的魚價大概是:“冬月,即黃河諸遠處客魚來,謂之‘車魚’,每斤不上一百文”。
也就是一斤魚按市價要100文錢左右,但如果關撲的話,掏數文錢便可以撲一次。
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靠關撲來試試手氣,畢竟搏一搏,沒準就單車變摩托了呢。
而且這種抱著僥倖心理搏一搏的風氣是愈演愈烈,本來最開始關撲的都是一些小商品,價值不算太大,可到後來,逐漸的,人們賭博的興趣越來越大,賭性也越來越大,一般的小商品根本無法滿足了。
因此到後來,商品的品種也越來越多,後來甚至出現了及其高檔的商品,類似珍玉、奇玩、匹帛、乃至於車馬、地宅、歌姬、舞女,都可以作價而撲之。
也就是說,後來已經發展到把人也當成了可以進行約賭的商品了。
這不是開玩笑,宋人的《雲麓漫抄》也說,“正元、寒食、冬至,開封府出榜放(關撲)三日,或以數十笏銀,或以樂藝女人為一擲,其他百物無不然。”
所以想想也好笑,就等於在今天把賭博的小攤子公然擺進中南海,國家領導人不但同意,還親自參賭,這是一副什麼樣的場景呢!
例如宋仁宗趙禎雖然是個好皇帝,可也沉迷關撲不能自拔,經常同宮人在宮裡玩關撲,不過他的技藝不高,常常將身邊的錢輸個乾淨。
可他依舊欲罷不忍,輸了便向宮人商量把他輸出去的再借回來繼續博,可是宮人卻不依,撒嬌不願意說:您貴為天子還在乎千錢,再去取些來玩嘛親。
趙禎卻一本正經給自己的賴皮找理由說:俺輸的錢都是國家百姓的錢,一次就輸了千錢,這是不對滴,你幫幫忙借俺點翻本唄。
可太監們還是不願意,畢竟吃到嘴裡的肉還有吐出來的道理嗎?於是不借給他,趙禎無奈可奈何的同時,也沒有辦法。
這段敘述很有意思,一說明宋這位大名鼎鼎的仁宗真是夠“仁”,不會強迫別人,另外也說明當時這種遊戲真的已經相當的普及了。
包括後來的宋神宗也一樣,《紫薇雜記》中有記載。
“神宗與二王禁中打子,止,問二王欲賭何物,徐王曰臣不別賭物,若贏,只告罷了新法。”。
這段話說的是神宗皇帝居然毫不隱晦地向大臣提出賭博,以賭博的輸贏決定是否實施新法。
可見到此時皇帝賭博乃是常事,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國家的法令政策也被用作了賭博,十分的荒唐可笑。
好在宋神宗還沒有真的糊塗到家,不會真的以一場賭局來決定國家的命運,可倘若遇到了真正昏庸的君主和大臣的話,那可就慘了。
像是南宋時,豔羨民間生活的理宗,除了宮中招妓玩外,也喜歡關撲為戲。
每年春天,理宗喜歡讓小太監們在內苑效仿市井關撲之戲,在御座前互撲為樂。
“小璫”們使用著特製的“內供純鏝骰錢”即全鑄成背面的骰錢關撲,在博得皇帝“一笑”之餘,藉機從內帑支出中小賺一筆。
理宗還讓“小璫內司列肆關撲,珠翠冠朵,篦環繡段,畫領花扇,官窯定器,孩兒戲具,鬧竿龍船等物,及有買賣果木、酒食、餅餌、蔬茹之類,莫不備具,悉效西湖景物。”
在內廷中仿效再現西湖春遊時候的市井生活,以滿足自己不能親歷的帝王遺憾。
此舉甚至有內侍官員仿效,在世人春遊時開放自家園圃,“悉以所有書畫、玩器、冠花、器弄之物,羅列滿前,戲效關撲。”以博一樂。
更甚者到了後期時的“蟋蟀宰相”賈似道。
此人中了進士之後,憑藉自身的能力被理宗賞識,一路升官,最終成為了右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