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這一招如果用的好,勝過千軍萬馬。對待強的敵人或者弱的敵人,都不妨先談談再打,或者邊談邊打,或者打完後談。
這方面的技巧,張鏑領導下的大宋是有經驗的。
按慣例,總是要在佔據了一定優勢,至少是區域性優勢,可以有相當的話語權的時候才可以談。一開始往往開一個高價,讓對手慢慢還,還到對手勉強可以接受,或者逼著他不得不接受為止。
只不過在一根筋的日本人這裡,這一套談判的法子不太好用。大宋這裡才把價碼報出來,那邊一言不合就剖腹給你看。
當天清晨,在鴻臚寺的衙門口,日本使團的幾十個人圍成一圈,用武士刀擋著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人圈的正中是一條大篾席,安達泰盛跪坐在席子上,額頭和腹部綁著白布,手上拿著雪亮的短刀正往肚皮上劃拉,駿和次郎舉著武士刀肅立一旁。
等到鴻臚寺的人注意到門外人群的驚呼和喧譁,趕出來檢視的時候,一整套切腹的流程已經走完了。副使駿和次郎提著正使安達泰盛的腦袋,地上還躺著一具開膛破肚的無頭屍體。
倭人倔強,還真是名不虛傳啊!
得知安達泰盛的“意外”身故,大宋方面順坡下驢,很快就做出了一定的讓步。日本方面,副使駿和次郎相對理性,更好交流,達成協議自然也要更順利一些。
這一次談判是王府掌書記陳復親自來的,規格上就更正式些。
“大宋對貴國大使安達泰盛君的過世深表遺憾!”陳復首先表示了適當的慰問。
“泰盛大人是為了大日本榮譽而死,如果大宋繼續用無禮的方式、提出那些無禮的要求,鄙國雖小,百萬勇士不惜玉碎……”安達泰盛死後,駿和次郎不得不擔起與宋國交涉的重任,在兩國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這可不是什麼輕鬆的事情。
駿和次郎還記得,當初日本使團出發之前,執政大人曾有過深切的囑託。北條執政說,大宋是大國、強國,日本是小國、弱國。小固然不可以敵大,弱固然不可以勝強。日本可以謙卑的請求宋國退兵,但國家之榮譽、民族之尊嚴是絕不可以喪失的。
實力不濟的情況下還妄談榮譽和尊嚴,明顯是強人所難。
安達泰盛不就是在這兩難之中被逼到了絕境嗎?
大宋的本意其實也不想把事情鬧得太僵,比如中興商社的目的無非是通商求財,從來就沒想過要佔領日本,統治這個國家。畢竟日本不是未開化的番邦,歷史已經綿延了上千年,若要完全征服,需要付出巨大的統治成本,基本上得不償失。能夠將其壓服,透過外交手段攫取利益是最好的策略。
所以這一回大宋方面適時改變了最初那種強硬的態度和苛刻的條件,至少在紙面上做出了相當程度的“讓步”。
首先,五十萬賠款免了,當然不是直接免除,而是算作對馬島和博多灣港口的“租借”費用而抵消了。
其次,對馬和博多也不需要割讓,而是“租借”,租期九十九年,首期租金就摺合五十萬兩好了,租金也不是不給,而是用賠款抵消。
陳復早已從某種途徑瞭解過日本幕府的底線,那便是一不割地、二不賠款、三不和親有點自作多情了),那麼用“租借”的名義總不算違背原則吧。
看起來,這比起大宋最開始要求的賠款五十萬外加割讓對馬、博多為自由通商區的條件是要“寬容”太多了。
至少是沒有踏過幕府劃定的三條底線,日本國的尊嚴是可以保全的了。
一陣忽悠後,駿和次郎接受了這些看似公平合理的條件。前提是大宋必須從日本退兵,或者說在大宋的調停下,中興商社的武裝商船必須退兵,雖說是同一件事,但解釋起來可有差別,關乎大宋的正義形象。
談判有了結果,駿和次郎一刻也不想耽擱,急急忙忙的準備趕回日本。同行的還有大宋吳王殿下的特使秦寶宮和十五艘大型炮艦、三千多名精銳的水師官兵,這是為了去往日本九州調停“商民糾紛”的。當然,實際上是去逼迫幕府接受談判條件的。
幕府執政北條時宗將代表日本朝廷與大宋簽署正式的條約,簽約地點定在鎌倉,故稱為《鎌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