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規定
一、日宋和平共處,友好通商,兩國朝廷互不干涉商人之間的正常貿易。
二、日宋約定在雙方境內設立常駐外事機構,大宋朝廷派員在日本京都和各大港口城市設立“宋館”,負責在日宋人一切事務。理論上日本也可以在大宋設立日館,實際上嘛,呵呵。)
三、大宋向日本租借對馬島與博多港以便於開展海上貿易。租期、租金以及支付方式都在條約附則中備註,即以賠款抵消。)
白紙黑字寫下的條約很簡單,包裝起來完全就是無懈可擊的平等條約。只有北條時宗等人知道,日本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對馬和博多,但這或許已經是日本方面能爭取到的最好的結果了,至少大宋商團)退兵了,危機解除了,和平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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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來,安達泰盛的死也是值得的吧。
鑑於國內的一大堆麻煩,北條時宗只求結束戰爭,或許比這更嚴苛的條件他也不得不接受。
最大的麻煩是財政是告竭和幕府威信的喪失,前者是因,後者是果。
大宋特使秦寶宮卻在簽約之際向北條時宗提出了一個無法拒絕的“建議”
打高麗。
簡單來說,是由大宋出錢,日本出人,去海對面的高麗打秋風。
秦寶宮代表大宋朝廷和吳王殿下向幕府執政北條大人承諾,大宋願意每年提供不少於一百萬貫宋錢給日本。
請注意,是現金,直接給北條家的哦!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條件嘛很簡單,只要日本國組織一千名以上的武士和一萬名左右的隨從兵力參加這場穩賺不賠的買賣。船隻運輸和後勤供給全都由中興商社負責,並且武士們在高麗獲取的錢財、女子、奴僕全都歸個人所有,貨物還可以就地賣給商社。
對北條時宗而言,這確實是無法拒絕的。
文永之役後,幕府就有徵伐高麗的計劃,苦於國庫空虛而作罷。這次如果說是為了報復高麗當年與蒙元一起侵略日本的名義,必然會有大量的武士踴躍參加。而且,對外征伐是極其有利可圖的,幕府正好以此來轉移國內矛盾,放縱這些拿刀的傢伙對外劫掠,來彌補朝廷對他們欠下的恩賞。
如果真的照此實行,那麼困擾幕府財政問題和威信問題都將迎刃而解,有大利而無害,一石數鳥啊!
……
因為大宋與日本打仗,所以高麗就要遭殃了。
完美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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