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廳外不時傳來後園中的蟬鳴鳥叫之聲,曹爽的後園修得很大,已遠遠超過了大將軍府的規制,
但之前的曹爽在這方面是個慣犯,幾乎不會在乎別人的看法,就是喜歡做一些逾制的事情…………
雖然大將軍府和丞相府的規制已經很大了,但先前的那個曹爽還是不能滿足,就只能再修得更大更好一些,
也很少有人敢不開眼上奏彈劾他,除了像司馬懿那樣鷹視狼顧之人,在一月便趁他不在彈劾了他,
“人類的一切社會行為都不能違背天地大法,都必須遵循天道執行的規律行事”。
從統治階層而言,建築的佈局、形象、規格乃至材料等等,都應該彰顯“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與天地並。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婦聽、禮也”、“禮者,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等儒家思想學說中上下有別的“禮”的社會秩序及古代禮儀文化所涵含的典章、制度、規矩和禮節。
經演變衍化,禮逐漸變成整個中國古代社會的行為、法規等的代名詞。
到周朝,已演變為一種社會化秩序,具體的行為規範。
在先秦典籍中,關於住宅規格的規定俯拾皆是,其中最有影響的莫過於《周禮考工記》了。
書中對各種建築的高度、開間、屋頂乃至門阿之制均作出了詳盡的規定,此外《國語》、《左傳》等典籍中亦有散見。
例如《國語》中趙文子由於在簷掾上做了雕飾,以至於大夫張老因為“懼不免”而“不謁而歸”;
《禮記》中也有相應的規定:“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
這只是對建築基座高度上的等級規定。
《禮記.王制》中規定:“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這個是關於宗廟建築的等級規定。它既限定了不同等級的人所擁有的宗廟的多少,也限定了其所擁有宗廟建築的排列方式,這些是建築組群的組成和佈局上的等級要求。
先秦時期對於色彩的使用如宮室柱子顏色等級也有著嚴格的規定,“楹:天子丹,諸侯黝,大夫蒼,士主黃。”
建築一般要按照其所有者的身份和地位建造,一般來說,我們把這種制度稱為“中國古代建築等級制度”,它最晚出現在周朝,甚至出現得更早,
不同的朝代其建築等級制度不同。比如:在周朝的時候,正堂的高度和麵積大小、門的數量以及宗廟的室數,都是呈遞減趨勢的。等級越高,正堂越高,面積越大,宗廟多而大,等級小的恰恰相反。
另外,制度還規定,普通百姓不得建闕,只有天子和諸侯的住所才可以建。
天子可以在門外建一對闕和影壁,諸侯只能在門內建一隻闕和影壁。
士大夫若是也想仿照此做法,可以用簾帷代替,絕不可用影壁。除此之外,對建築的顏色也有規定:天子的住所和宗廟可以用重簷廡殿頂建造,柱子用標準的大紅色,鬥和瓜柱必須加上各種各樣的彩畫;
諸侯、大夫和士等人只能用兩坡式屋頂,柱子塗黑、青、黃這三種顏色。
甚至於,在制度中,人們還對椽子的加工規模和精細程度作出了不同的等級要求,
相沿數千年之久的封建國家內部自然也有一套的嚴格等級制度,擁有無上權威的皇權是必須藉助禮儀符號來展示的,禮儀符號包含服裝、舞樂、宮殿等等。
車馬、服飾、宮室、器具、葬儀都有嚴格的等級規定,既有規定就會時常出現對規定的違反,即逾制問題。
而在種種的逾制現象中,最為突出的莫過於建築宅舍的逾制,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不能禁絕的,
“逾制”的問題早在上古周代就已經出現,尤其西周末年和東周時期,王室衰微,各大諸侯們紛紛僭越禮法,藐視中央。例如:
其西人京師之子,則有粲粲然鮮盛之衣服,言王意縱西人,使令驕溢,不賦之也。
王既政偏如是,又上下無制,致舟楫之人之子,以熊羆之皮是為衣裘,言賤人逾制而奢富也。其私家之人之子,則百僚之官於是登用之,小人得志驕貴也。此周道之衰,已所以偏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