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淑柔聲道:“妾身謝陛下讚賞,妾還這麼年輕,亮兒還年幼,陛下難道不擔心妾日後會做出女主臨朝之事了嗎?”
孫權回道:“朕相信淑兒不會如此,淑兒也沒有這個能力,何況這江東亦不只是朕的江東,更是那些江東大族的江東啊!”
潘淑心道她的確是沒有這個能力干政的,但是聯合了全公主卻是又有了一絲希望,
東漢自章帝死後,章帝竇皇后臨朝,後面的和帝鄧皇后、安帝閻皇后、桓帝竇皇后、靈帝何皇后等先後臨朝稱制,以至東漢一代“臨朝者六後”。女主為了達到長期擅權的目的,經常扶立幼主,所謂“貪孩童以久其政”,
東漢自光武中興到漢獻帝被廢,歷十二位帝王,凡一百九十六年而亡,其中未滿十六歲即位的皇帝竟多達九人,佔總數的四分之三,
並且自和帝之下,皇帝均為幼年即位,這成為除外戚專權、宦官干政外,東漢政治的又一大怪胎。
東漢除光武帝(劉秀)、明帝(劉莊)、獻帝(劉協)外,其餘都未滿三十六歲而亡。
其中,除去安、質、桓三帝以劉氏宗族身份即位外,其餘都遵從“父傳子,家天下”的繼承原則。
皇帝們雖然嬪妃較多、結婚早,但由於身體發育尚未成熟,過度縱慾,無疑會影響自身的健康,使後代多體質孱弱而夭折,如果涉及宮廷爭寵、廢立,再加上古時醫療技術的落後,其中能成人的皇子本來就不多,皇儲的選擇範圍就更小了。
東漢先帝死時都早,所以能存活下來的皇子必然年齡偏幼,但只要先皇有子嗣卻是非立不可,東漢多幼帝,這是封建制度終其一生無法治癒的痼疾。
東漢如此多幼帝,也有其偶然的原因。與東漢皇帝大多短命相反,他們的母后或皇后卻都長命,且“主少母壯”。
漢朝又確立了皇后的嫡正地位,在皇帝年幼、懦弱、昏庸或皇嗣中斷時,皇太后可以監護人的身份監督、選立嗣位人,以至臨朝稱制。
有些太后為了滿足自身的權欲,還廢長立幼,如原和帝之後鄧太后,以長子劉勝有痼疾為由不立,而偏立少子劉隆,其生時才百餘日,剛立不久就夭折,後又立劉牿,也才十二歲。
一太后竟兩立幼帝,把持朝政達十六年之久。東漢後宮干政的局面是漢朝時皇后制度乃至後宮制度不成熟的一個典型縮影,讓女主能夠很容易的鑽空子,
但到了孫權這裡他倒不怎麼憂心此事,就算是在他百年之後吳國君主弱一些,但還有那些他都頗為無奈的江東大族們,他們是絕對不能容忍一個女主騎在他們頭上發號施令的,
秦漢時期,皇帝后宮嬪妃成群,龐大的後宮需要有一位身份尊崇者幫助皇帝管理後宮,維持後宮秩序。
皇后制度的確立使得皇后後宮管理者的地位得以確定,皇后在後宮中的地位最為尊貴皇帝專管前朝政務、統治天下臣民,皇后統攝六宮以輔助天子。
為了確保皇后順利處理後宮事務,皇后擁有一系列宮官,這些職官都是皇后屬官負責宣達皇后旨意。
兩漢時期皇后的這些宮官在設定與執掌方面雖然有變化,但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皇后處理後宮大小事宜、執行後宮法規、維護後宮秩序。
正常情況下,皇后只主持後宮而不干預朝政,但在尚未確立太子時皇帝去世、出現權力真空的時候,先帝的皇后往往會主持大局、選立新皇帝甚至臨朝稱制。
上述諸項是西漢諸皇后對漢代政治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但皇后有時對政治也有消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