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人可沒揹包,帶點東西,全都靠捆,背在身上。實在沒什麼東西可往家裡帶了,那就在路上遇到幹樹枝,乾草什麼的,砍下來,揹回家也算是柴火。
沒想到,山民的這一良好習慣在今天派上了用場。
於是,吳凡宇想到了套人的辦法。
做好套子後,難題又來了,那個日軍趴在地上,頭與胳膊和地連著,繩子根本就丟不進去。
吳凡宇總不能過去把日軍腦袋搬起來,讓日軍乖乖等著,由他下套。
這怎麼要能,如果能過去,早就一刀解決了日軍,還用得著下套。
很快,吳凡宇又想到了一個新辦法。
石子扔過去後,日軍果然被驚動,不僅抬起了頭,而且還把喉嚨背了過去,這對吳凡宇來說,太恰當不過。如果日軍不轉頭,往前看,繩子扔過去也沒用,套住後脖勁可勒不死人,除非把腦袋勒掉。但這又怎麼可能!
看到如此好的機會,吳凡宇哪敢怠慢,“嗖”地一下把繩子朝著日軍哨兵拋了過去。
多虧吳凡宇平時有套兔子的基本功,有套小動物的本能。
別人是在原地下套,他卻是遠拋,不用暗著,明著來,往往還真的能把兔子套住。
兔子都能套中,更別說是野鹿等稍大點動物,只要能靠近,夠的著,十有八九都能中他的圈套。
吳凡宇用繩子套動物的手段,也不完全是為了生計,還是為了討歡心,尋樂子。
誰也沒想到,吳凡宇這本事起來越強。在與當地人動手打架時,這個功夫也沒少用過,是一個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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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吳凡宇從小在十里八村,也是出了名的,一般沒人敢惹他。
吳凡宇的家算是有點財產。在當地也算是大戶。
但這要看與誰比,大的地方比不了,在小地方也算是大戶人家。
所以,吳凡宇自然免不了少爺頭銜。由於他經常在外面惹事,本份的人還給他偷偷起了個外號,背地裡叫他惡少。
其實,吳凡宇淘氣是淘氣,損人的事沒少幹過,但也沒太出格,無非是小孩子間的小打小鬧而已,什麼殺人越貨,欺男霸女等惡劣行徑一件沒有,他所做的,都是自認為行俠仗義,無非是過了頭,有時惹的村民不高興,又不敢惹,這才給他起了個不好聽的外號。
自古以來,淘起的孩子,多半都伴著聰明,靈巧。吳凡宇也是如此,淘氣來,淘氣去,還積讚了不少本事,怎麼也沒想到,一個套動物的技巧,今天卻派上了用場,何況是在吳和平靈魂加身的情況下。於是,技巧變成了戰鬥力。
吳凡宇丟擲的繩索衝勁很強,硬是衝破眼前一片雜草,準確地套在日軍脖子上。
套上後,吳凡宇哪敢有半點耽擱,反身將繩子搭在右肩上,猛地轉身,狠勁地向後拉。
他要的是狠勁,猛勁,不能有半點松馳,更不能有半點仁慈,必須對日軍下死手,下狠手,否則,讓日軍緩過勁來,這個辦法就得泡湯。
一個人的脖子,又不是鐵打的,哪經的住如此狠勁地勒。
如果套上去的不是麻繩,換成鐵絲的話,估計在吳凡宇的突然用力下,日軍的脖子很可能會斷,腦袋瞬間被刀一樣切割掉。
而此時,日軍的脖子雖然沒斷,但喉嚨已經被勒出很深的溝,已經勒進肉裡,他想喊,不可能,連山口氣都做不到。
暫時,日軍沒死,但氣息很微弱,反抗能力已經失去,只能任由吳凡宇把它拖離空地,進入另一片草叢。
到了那裡後,等著他的,必是吳凡宇手裡的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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