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簡單的討價還價,高伯適與楊烜簽訂了秘密條約。雙方約定:
暨南軍政府出兵越南,幫助黎氏起義軍打敗阮朝軍隊。事成之後,暨南軍政府將獲得越南北圻地區,並在中圻“享有特殊經濟權益”。
密約既成,徵越也就擺上了日程。統帥早有人選,即前任海軍司令羅大綱。作戰計劃也有,只是相當粗陋,因為總司令部沒有預料到,徵越行動會突然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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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越王府、總司令部上上下下又開始忙碌起來。
總司令部在忙著組建徵越司令部,完善作戰計劃,組織兵棋推演,調兵遣將,運送糧草彈藥。
越王府則在忙著改革軍制,趕在徵越軍出發之前,為官兵授軍銜。
兩廣戰局已定,楊烜也開始著手推動新一輪軍制改革。實行軍銜制,正是新一輪軍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這一輪軍制改革,頗有一些亮點,在此不妨一敘:
第一,實施軍政、軍令的分離,進一步掌握軍權。
黑旗軍改名為革命軍。黑旗軍已經發展壯大,軍兵種複雜,所用軍旗早已不限於黑旗,特改名為革命軍,以顯示其傾覆滿清、再造中華的決心。
軍令機關,仍為總司令部,包括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等下級司令部。
軍政機關進一步分離。
暨南軍政府軍政部,將拆分為陸軍部、海軍部,為陸軍、海軍的軍政機關,主要開展軍事教育、工程等次等業務。
省以下各級軍政府,軍政部改名為軍事部,負責協調軍隊、開展軍事教育、維護軍事設施等。
新成立一個軍諮府,隸屬於越王府,負責戰略籌劃、幫助越王掌理軍隊、任免賞罰師級以上軍官、編制國防預算……
很明顯的,軍諮府將成為革命軍的核心機關,幫助楊烜掌控軍權、掌理部隊。
通俗地說,軍諮府主管戰略、人事、財政等大政方針,軍令機關主管指揮打仗,軍政機關主管建設、訓練、教育等尋常業務。
第二,實行軍銜制。
模仿西方軍隊,實行軍銜制。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是為了推動職級並行。
所謂職級並行,是指職務與級別分設,有助於安置日益增多的功臣,提高官兵士氣。
在此之前,革命軍只有職務,沒有銜級,不利於組織領導。
譬如羅大綱,曾任海軍司令,但並不懂現代海軍,只能把位置讓給其他人。一旦退下來,他就沒了實際職務,處境非常尷尬。
有了軍銜之後,羅大綱照樣可以保持其地位,有利於提高他的積極性。
軍官方面,高階軍官設元帥、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五種軍銜。元帥專為戰時所設,無戰功不得封元帥。中級軍官設上校、中校、少校三等軍銜。下級軍官設上尉、中尉、少尉三等軍銜。
軍銜需與職務相匹配。譬如,師長授予准將軍銜,團長授予上校軍銜。
大元帥則為越王專用軍銜。
士兵方面,有新兵、列兵、上等兵三等,對應軍齡為一年、兩年、三年。三年以上,得授士官,分為下士、中士、上士、士官長四等。
此次授銜,少將只有陳虹、唐約翰、羅大綱、陸雨晨四人,中將則只有馮可欽、薛昊兩人。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方便以後晉銜,拉長晉升空間,提高官兵士氣。
第三,改革陸軍,建成野戰部隊、守備部隊、民兵三類陸軍體系。
一)野戰部隊。
主要包括四個步兵師、一個炮兵師、一個騎兵師、陸軍直屬隊。野戰部隊屬於“純”陸軍,也是陸軍精銳,各地軍政府均無權調動、指揮野戰部隊。
野戰部隊編制員額較多,步兵師編制在兩萬五千人左右,配有工兵、炮兵、騎兵等兵種部隊,可獨當一面,單獨執行戰役級任務。
炮兵師編制一萬人,騎兵師編制一萬五千人,戰時配屬給步兵師。
二)守備部隊。
主要包括近衛師和廣西、廣東兩省守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