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五年,明崇禎十三年,1640年一次就把徵索倫俘獲的新滿洲壯丁並家小五千六百七十三人編為牛錄,隸於八旗了。
同時把徵庫爾喀俘獲的新滿洲壯丁四十二人補充了各旗披甲的缺額。
滿洲八旗之外,蒙古八旗早於漢軍八旗建立。崇德年間漢軍八旗發展最快。
崇德二年,明崇禎十年,1637年,照滿洲例,漢軍分為兩旗,四年擴大為四旗,每旗設牛錄章京十八人,固山額真一人,梅勒章京二人,甲喇章京四人,但內部仍分正黃鑲黃兩旗,正白鑲白兩旗,正紅鑲紅兩旗,正藍鑲藍兩旗。
崇德七年六月正式完成了漢軍八旗的建制。
皇太極說:“我國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
這種擴大滿洲八旗和建立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既增強了清朝的武裝力量,也對滿蒙漢的廣大人民實行了深一層的控制。
尤其是為了奪取全中國統治權,皇太極創立的漢軍八旗有重要意義。
皇太極已認識到發展文教對治理國家的重要性,說不能認為不讀書不會誤事。
皇太極規定從天聰六年,明崇禎五年,1632年起,凡貝勒大臣子弟年十五以下,八歲以上,俱令讀書。
皇太極還非常重視吸收漢族的先進文化。
至天聰六年,明崇禎五年,1632年七月達海逝世時,經他手已翻譯成帙的漢籍有《刑部會典》、《素書》、《三略》、《萬寶全書》,及正在翻譯中的《資治通鑑》、《六韜》、《孟子》、《三國志》等。
後來又命達海之子繼續學習漢書。
天聰九年,明崇禎八年,1635年後金的文館諸臣翻譯了遼金宋元四代史書。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太祖努爾哈赤為文書往來及記注政事的需要,命巴克什額爾德尼等人以蒙古字母為基礎,結合女真語音,而創制了滿文,這種由蒙文脫胎而來的初期滿文,是沒有圈點的滿文,叫做老滿文。
天聰六年,明崇禎五年,1632年,皇太極命巴克什達海將老滿文在字旁加置圈點,使滿文的語音、形體更臻完善,這種加置圈點的滿文,叫做新滿文。
皇太極繼位後,內部滿、漢、蒙幾十萬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人都聚集在遼河東、西。微書吧
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滿族統治者內部等等各種矛盾都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
後來,又數次入關擄掠了上百萬人畜,遼東漢人一下子幾倍於滿人。
如何穩定漢族人的民心幾乎成為後金勝敗存亡的關鍵。
面對“邦家未固”的局面,皇太極意識到“治國之要,莫先安民”。
因此,他即位之初,就強調“滿漢人民,均屬一體”,特別注重消彌和緩和遼東滿漢民族間的矛盾。
崇德年間,雖然不再發生大批漢人被殺,或漢人投毒、攔路劫殺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極卻仍然注意緩和清朝的社會矛盾。
他命令臣下做好“養人”的事情,尤其是對新掠取或來降的滿洲、蒙古、漢人做好安置。
皇太極晚年,他的子侄們在他面前發牢騷說太祖時誅戮漢人,而今漢人有為王者矣,有為昂邦章京者矣,而滿洲宗室卻有為官者,有為民者,“時勢顛倒,一至於此!”
但皇太極並未因此動搖其國策。
此後,皇太極屢下諭旨,主要政策有強調寬待遼東漢人,“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慾潛逃,及今奸細往來者,事屬以往,雖舉首,概置不論”;
強調滿漢一體,“凡審擬罪犯,差徭公務,毋致異同”;
下令禁擾漢人,“有擅取莊民(指漢人)牛、羊、雞、豚者,罪之”;
明確規定“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一改努爾哈赤屠戮漢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養”。皇太極屢次諭其臣下,對於“凡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把故意擾害漢人的行為視為“隳壞基業”。
並規定“管轄漢民各官,以撫養之善否”作為“分別優劣”的考核標準。
皇太極再三申諭“今後來降之人,若諸貝勒明知而殺者,罰民十戶;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殺者抵死,妻子為奴。”
天聰二年,1629年十月,建奴興師伐明,皇太極再三申諭“歸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貝勒大臣有掠歸降地方財物者,殺無赦,擅殺降民者抵罪。”
皇太極“恩養”遼東漢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當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爭取遼東漢人民心的作用。
由於民族的、階級的侷限,在處理民族關係上,皇太極也是袒護滿族,壓迫其他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