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丸案、移宮案之後,東林黨開始在萬曆死後再次把持朝政,掌權後的他們立即廢除了萬曆制定的稅制,使得國庫再次開始緊張。
魏忠賢去世,稅制改革三次失敗。
天啟年間,由於遼東戰事吃緊,空虛的國庫根本無法應對巨大的支出,於是魏忠賢掌權後,開始再次著力推進稅制改革,他的做法是加大工商稅的徵收,並派遣鎮守太監對稅收情況進行監督。
使得國庫開始再度充足起來,但這卻加劇了閹黨和東林黨的衝突。
至於遼東的戰事,則是怎麼省錢怎麼來,再加上各層將領的盤剝,導致遼東缺餉越來越嚴重,最終激起兵變。
三次稅收改革雖然側重點不同,但其實都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朝廷用度緊張的問題,但最終都在代表士紳利益的文官,尤其是東林黨人的抵制下已失敗告終。
土地兼併嚴重,特權階級會千方百計的避稅。
既然朝廷以農業稅為主,那麼前中期的農業稅都能夠支撐朝廷用度,為何到了明末時期農業稅卻無法滿足朝廷的支出了。
韋寶認為主要就出在了土地兼併嚴重和特權階級合理避稅兩點上。
明末由於朝政的整體腐敗,民間土地兼併情況已經到了氾濫的地步。
皇室宗親、各級官員與民爭利,他們透過利用手中的權力或掌握的財富,大量侵佔官地和民間私田,甚至連太監、勳戚也透過“乞請”和接受“投獻”等方式霸佔大片土地,導致全國大部分土地都落入了這些利益階層手中。
然而就是這些掌握著全國大部分土地的利益階層,他們卻又擁有另一項特權,那就是根據明朝的律法規定,舉人(及以上功名)、僧侶、皇室宗親等階層是可以不納稅的。
這也是為何普通百姓和無功名的地主會用“投獻”的方式,將自己土地掛在特權階層名下的原因。
特權階層透過各種方式將全國大部分土地掌握在了自己手中,而他們又可以利用制度漏洞來不用納稅,朝廷的收入怎麼可能不減少。
從17世紀開始,即萬曆後期開始,明朝開始進入小冰河時期,氣候發生嚴重變化,北方風沙日益嚴重、旱災逐年增多,農業收成銳減。
與此同時,中原地區氣溫的驟降和降雨量的減少也達到了秦漢以來的歷史最低點,整個明朝末期災害不斷,旱災、寒流、蝗災、水災、鼠疫、瘟疫等災害此起彼伏,這些都嚴重影響了以土地為生的底層農民的生存。
各種自然災害的持續爆發,導致土地數量和產量都急劇下降,這不僅導致以農業為主的北方百姓生活極為困苦,自然也嚴重影響到了朝廷的收入。
如果這種現象在盛世,朝廷或許還有能力應對,但卻恰恰出現在了明朝末期,這簡直就是災難性的。
明朝的滅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國庫空虛,朝廷每年的財政收入不僅無法彌補虧空,甚至就連軍餉也發不出來,這在靠武力奪取政權的封建社會是致命的。
《明史》中記載,明朝每年的財政收入約為300萬兩白銀,但這並不能算是明朝每年的總收入,因為明朝很多時候不按現銀收取賦稅,而是直接納糧。
如果把其他一些納糧的賦稅折算成白銀的話,明朝每年的總收入約為1000萬兩,最高的一次是在1602年,也只有區區2295.3萬兩。
和清朝時期每年的國家收入比起來,這個數字確實太少了。
在甲午戰爭之前的十年時間裡,清朝政府每年的收入都在8000萬兩白銀左右,1891年更是搞到8968萬兩,清朝一年的收入抵得上明朝全盛時期四年的總收入。
但是清朝收入高於明朝從某些方面來看也許並不算是什麼好事。
收入多來自稅收,明朝時期的賦稅就已經很重了,清朝的稅收則更重。
雖然在康熙帝時曾規定在康熙五十年後出生的人口不再增加賦稅,但是清朝的稅收,實際上還是一直在不斷加重的。
稅收來源多。封建歷史上,每個朝代的賦稅重頭都是田地的稅收,但與歷代不同的是,清朝在對關稅、鹽稅、鴉片稅的徵稅都很重。
此外,清朝在人口數上是明朝高峰期的兩倍左右,人人都要吃鹽,鹽稅就等於變相的人丁稅。
清朝時期存在嚴重的通貨膨脹。財政收入雖然很高,但是米價、布價等人們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卻也是一直在上升。
人們的生活其實並沒有因為國家財政的“虛胖”而有好的改善。
到了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每年還要承擔鉅額的戰爭賠款,國庫也是入不敷出。
還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在清朝時期,大批的美洲白銀流入,白銀不再像清朝以前那麼稀缺和值錢,所以數字虛漲並不代表價值增加。
一個國家是否發達要看國家每一個階層的人民是否能夠感到幸福,清朝後期雖然看起來財政收入很高,但是物價高,賦稅高,錢不值錢,人們感受不到幸福,國家自然也就談不上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