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這麼高壓的情況下,有以前的同學約她出去聚。
鐘宛應邀。
玩的是苗卉那些人,她之前幫鐘宛處理房子的事,鐘宛還沒好好感謝,這回正好順便請吃飯。
以前一個專業的同學,有的順利做了律師,沒做的也在企業當法律顧問什麼的。
也有其他沒找跟專業對口的工作,做了什麼設計師或者櫃臺專員,各種各樣都有。
還有的畢業就早婚了,帶著娃來的飯局。
氣氛融洽。
有人眼尖,一眼看到鐘宛手上的戒指。
“宛宛這戒指都戴無名指了,別是偷偷隱婚了都不跟我們說啊,誰啊,從實招來。”苗卉端了杯酒遞過去:“不把我們當朋友這是。”
鐘宛笑笑:“沒,戴著玩。”
“戴著玩還帶無名指?”t
“嗯,就這根合適。”
周圍一片嘆聲:“搞得我們還以為結婚了呢。”
“不過也是,這戒指上邊都沒個鑽的,確實不像婚戒。”
鐘宛說:“跟男朋友買來戴著玩玩的,以後要是真結婚會再去挑。”
此言一出,周遭朋友驚訝聲更高。
鐘宛真談男朋友了。
想當年他們法學專業最無情最冷心最學霸的女人,終於有人能叫她給看上。
當初苗卉她們最好奇,什麼樣的男人才能征服鐘宛。
結果大學四年看了一圈也沒看到氣質能跟她匹配的,後來溫鬱喜歡她那事,周圍朋友也抱有期待過。
但是時間久了再看,其實兩人並不合適。
這樣的兩個人,做知心朋友可以。
做戀人,不適合。
沒那種感覺。
之後鐘宛沒那個意思,身邊朋友也就當這麼算了。
時隔這麼幾年,她終於給人帶走了。
朋友湊過去,問:“誰啊,我們見過嗎?”
鐘宛搖頭:“沒,我藏得緊,你們都不知道。”
“那你也太不講義氣了!有沒有照片,趕緊的!”
鐘宛想了想。
照片這種東西,貌似真沒有。
她不是個喜歡自拍的人,秦忱吧,更不用提。
她道:“回頭帶給你們見見。”
這麼說著,話題很快也跳了過去。
飯局持續了幾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