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正事,王新志顯得十分認真,公事公辦,提出問題。
“怕什麼?”
“王大人,錢財是穩不住兩國關係的,說句不好聽的話,倘若大魏真有難時,這些番邦會因為今日之禮,而出手援助嗎?”
“該走的照樣會走,不會走的,趕都趕不走。”
許清宵目光篤定道。
這話不假,說的好像給了銀子,對方就會對大魏臣服一樣?
可王新志還是有些猶豫,不知道該說什麼。
許清宵的聲音繼續響起。
“王大人,萬國來朝靠的可不是金銀珠寶,而是堆積如山的屍骨啊。”
許清宵開口。
大魏王朝之所以能有萬國來朝的鼎盛時期,靠的真不是金銀珠寶,而是那堆積如山一般的骸骨。
敵人的屍骨,自己人的屍骨,靠的是武力,而不是財力。
這句話沒有任何錯誤。
王新志也沒有沉默了。
“那你的意思是?不收禮?”
王新志問道。
“肯定收啊,陛下壽誕,若是不收豈不是顯得我們大魏沒有氣量,瞧不起他們嗎?”
“而回禮,咱們也回,只是換個方式回。”
許清宵笑道。
“換個方式?換什麼方式?”
王新志好奇了。
“我問你個事,王大人,這世間上有什麼東西既比黃金珍貴又連糟糠不如?”
許清宵問道。
這個問題把王新志問到了。
又要比黃金貴,又不如糟糠?
怎麼可能有這種東西啊?
王新志皺緊眉頭,死活想不出來,而許清宵也沒有賣關子,直接拿出一張宣紙,擺在王新志面前,
宣紙上赫然寫著‘將進酒’,並且皆有落款。
“書畫?”
王新志回過神來了,他知道許清宵說的東西是什麼了。
這書畫的確比黃金珍貴,但主要還是看是誰的,就好比許清宵的書帖,若是許清宵親筆親名,拿出去賣,一萬兩白銀都不足為過。
甚至幾萬兩十幾萬兩也是有可能的。
並且如若等到許清宵成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這字帖價值,也會跟著增長。
可若是有朝一日,許清宵當真成為了聖人,那就是無價之寶,聖人親筆。
甚至現在大魏京都,也有商人想要購買許清宵的親筆書帖,開出五萬兩白銀的價格。
足以證明許清宵如今的名氣有多大了。
但同樣的,這種字帖其實沒有任何作用,對比起來還不如糟糠,最起碼糟糠能吃,能墊肚子。
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除非是聖人的字帖,不然的話,哪怕是一位大儒的字帖,一位天地大儒的字帖,他們都不在乎。
完全沒用啊。